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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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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01-11 作者:

    文科各有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

    (5)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申请者应合理确定完成时间,避免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

    (4)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填表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等)请从http://www.npopss-cn.gov.cn或从社科处网页(www.skc.sdu.edu.cn)下载。

    (2)申请者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说明》、项目申请书《填表说明》以及《活页》的填表说明。(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被取消参评资格;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等;课题负责人的相关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

    (3)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4)申请书中学校意见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4、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受理申报时间:2008年3月14日至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集中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社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装订),《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及《申报系统》导出的xmsbsj.dbf文件发至skc@sdu.edu.cn

    (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避免申报人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失误,特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申报时间内,先向社科处提交 1 份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经我处审查合格无误、盖章后,再复印、装订。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数据表统一录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数据中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并导出xmsbsj.dbf文件。注意:一定要保证电子数据与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

    社科处规划科:新校办公楼419房间

    联系电话: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