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博士研究生现已注册完毕,为保证2008级博士生“助研”奖学金及时正确发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2008级博士生注册情况、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10月10日前将导师应支付的“助研”奖学金全额(三年合计)划拨到计划财务处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定的帐户。
“助研”奖学金划拨完成后,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10日将计划财务处签字认定的《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划拨助研奖学金情况表》(复印件)(附件1)和《博士生“助研”奖学金发放表》(导师发放部分)(附件2)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东区新校老晶体所南楼312房间),并将《博士生“助研”奖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发送至gaozheng@sdu.edu.cn。
附件:
1.《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划拨“助研”奖学金情况表》
2.《博士生“助研”奖学金发放表》
研 究 生 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