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培养机制改革:收费政策不变,奖(助)学金大幅增加

    时间:2008-10-20 作者:

    为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山东大学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不改变原来研究生收费模式的基础上,大幅提高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的额度,并设立30余种优秀奖学金和项目奖学金,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研究生奖、贷、助、补体系,为创新型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优良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自2008年起已开始实行,但此项改革不涉及学生录取类别及收费政策的变动。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研究生享受学校A类学业奖学金,录取为山东省政府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享受B类学业奖学金,A类、B类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均免收学费。根据这一政策,山东大学2008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MBA等专业学位外,超过90%的不用交纳学费,博士生除单位委培外100%不用交纳学费。据悉,2009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不交纳学费的比例还将会比2008年有所增加。

    山东大学还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贷、助、补体系,全面保障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与科研。在奖学金设置方面,山东大学加大资金投入,大量增加了研究生奖学金的种类与额度。首先,除定向培养、单位委培外的所有研究生均享受 “助研”奖学金,其中硕士生每月不少于300元,博士生每月不少于800元。其次,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项目奖学金30余种,对学习和科研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奖励覆盖面超过15%,最高奖励金额24000元。另外,山东大学每年还提供约1500人次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每个岗位提供每月200元的岗位奖学金。

    在资助家庭困难研究生方面,学校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学校为所有研究生(除定向和单位委培外)购买了医疗保险,极大地缓解了研究生特别是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意外灾难给研究生带来经济上的困难。其次,学校在“助教”、“助管”岗位设置与安排上也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力争使每一个家庭困难的研究生都有相应的助学岗位。另外,学校还积极协助家庭困难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个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还会及时发放一定额度的困难补助,帮助研究生渡过临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