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扩大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影响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结合近期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面向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请拟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仔细学习《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于10月15日将《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东区新校老晶体所南楼312房间)。
学校将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情况,经考察论证后,确定上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单位。学校将优先考虑已挂牌的“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