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经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动员和推荐,研究生踊跃报名和学工部的考核选拔,现确定聘任曲媛媛等50名硕士研究生为本科生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助教”。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各受聘研究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学号,如有错误,请持研究生证到研工部(东区新校老晶体所南楼312室)更正。
请被录用的研究生于本周三(11月5日)之前与需要帮扶学生的辅导员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共同研究制定详细帮扶计划。各学院要根据教务处本学期下发的学籍处理名单(山大教字[[2008]74号)(见附件2)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对研究生“帮扶助教”进行任务分工,并填写《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与学业困难本学生结对帮扶表》(见附件3),在11月7日前发至zhoumm@sdu.edu.cn.
担任“帮扶助教”的研究生要根据《山东大学学业困难学生研究生“帮扶助教”工作职责》(附件4)开展工作。辅导前要认真准备,辅导后要填写《山东大学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情况记录表》(附件5),月底上交受助学生辅导员。
辅导工作展开后,由学院负责对聘用的研究生“帮扶助教”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请各学院务必妥善使用好帮扶力量,切实起到帮助学业困难本科学生提高学业成绩的实质性效果。
本学期帮扶工作时间为11月1日到1月16日。请各用人单位于1月5日将考核表送交学工部。
联系人:周明明,电话:64230,64780
特别提示:为保证研究生的学习与身体健康,2006级、2007级研究生“三助”岗位不得重复兼任,如有重复只发一份“三助”奖学金;2008级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附件:
1.2008被聘任的研究生“帮扶助教”公示
2.受学籍处理本科学生名单
3.《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与学业困难本学生结对帮扶表》
4.山东大学学业困难学生研究生“帮扶助教”工作职责
5.山东大学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情况记录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