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部委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我司决定开展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3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4.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
(1)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可直接申报,每校限报1项。
(2)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所属地方院校的遴选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本地区地方院校总数的30%,每校限报1项。
2.申报材料
(1)《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
(2)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
(3)申报成果图片材料(3—5张)
3.申报要求
(1)《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政治教育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邮寄,地方院校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邮寄。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2)《申报表》电子版、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申报成果图片材料发送至思政处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省(区、市)或XX学校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发送,地方院校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发送。
邮箱:szc@moe.edu.cn
4.截止时间
2013年9月30日。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将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获奖高校将颁发证书,有关优秀成果将择优结集出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牧之010—66096670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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