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985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目组: 按照《关于做好“985工程”(2010—2013年)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重办[2013]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985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985工程”学科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撑条件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包括阶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依据是《山东大学“985工程”总体规划(2010-2020)》和《山东大学“985工程”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一)检查主要采取项目自查与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组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编写《项目建设阶段检查报告》。学校将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据此安排后续建设项目与投资计划。 (二)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组织有关项目检查并编写相应总结材料。 (1)学术研究部负责“学科建设”与“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项目检查,并编写“学术评价制度改革”典型材料; (2)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本科生培养和研究生培养项目检查,并编写“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总结材料; (3)人事部负责“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检查,并编写“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结材料; (4)国际事务部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检查; (5)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分别负责“支撑条件建设”中“图书馆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总结材料。 (6)基建部、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青岛校区建设办公室分别负责基本建设有关总结材料编写工作; (7)财务部负责总结“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和“建设绩效分析”;发展规划部负责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材料; (8)学科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985工程”(2010—2013年)建设情况报告》、《“985工程”改革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和《标志性成果简介》(具体材料编写任务见《“985工程”阶段检查材料编写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各学院和学校直属研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科建设项目”和“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项目检查,编写相应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985工程”学科建设项目建设成效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和《“985工程”学科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表》(样表见附件3)。 (四)阶段检查是“985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阶段检查为契机,对照《山东大学“985工程”总体规划(2010-2020)》,进一步梳理整合有关建设项目,形成边界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整体性强的项目体系,以利于后续项目推进、绩效考核与检查验收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学校“985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效益。 (五)“985工程”阶段检查成效总结时限为2010年1月至2013年9月。总结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要进行去密处理。 四、工作安排与时间要求 (一)2013年9月22日,召开“985工程”阶段检查动员会议,部署阶段检查工作。 (二)9月23日-9月30日,各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各项目组完成《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及有关阶段检查材料,并报学术研究部。 (三)10月1日-10月8日,各职能部门完成有关总结材料并报学科规划建设办公室。 (四)10月9日-10月15日,学科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各职能部门修改完善总结材料,汇总编写《“985工程”(2010—2013年)建设情况报告》、《“985工程”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标志性成果简介》。 (五)10月15日-10月2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985工程”阶段检查材料并上报教育部。 “985工程”建设阶段检查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检查结果将影响到教育部、财政部对我校“985工程”后期建设的支持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检查和总结工作。 学术研究部联系人:张春华 联系电话:88369557 电子邮箱:zdjsb@sdu.edu.cn 学科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李菁 联系电话:88366093或88366797 电子信箱:sd985@sdu.edu.cn “985工程”办公室 201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