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董治安先生生前努力推动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研究、鼓励青年人才成长的愿望,特设立本奖金。
第一条
本奖金接受董治安先生捐助,授予对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研究有贡献的中国年轻学人。
第二条
申报奖金者在其参评成果发表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著者不止一人时,只须第一位作者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其余作者年龄不限。
第三条
参评成果须由专家(教授、研究员、编审)推荐,不接受本人申请。
推荐成果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五年之内公开发表的。专书以一种为限,论文不超过两篇。
提交参评成果(原著或复印件)三份,随推荐表一并送(寄)评审委员会。
经评选未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评。
第四条
奖金设特等奖一名,一、二等奖各两名。奖金暂定为特等奖一万元,一等奖八千元,二等奖六千元。根据成果情况,有的奖项可以空缺。奖金从董治安先生遗留的存款中支付。
第五条
奖金每两年评选一次。于双数年份进行。每次评选获奖者不超过五人。推荐报名时间为双数年份的三至六月,发奖时间为当年九月四日。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董治安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研究奖金”评审委员会。聘请山东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所长为主任委员。其他评审委员根据每届参评成果情况,由主任委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山东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
联系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文史楼子海编纂中心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张樱 电话:0531-88363848
电子邮箱:gujisuo@sdu.edu.cn
评审委员和秘书处人员为本评奖工作无偿服务。
(2013年6月23日制订,9月10日修定)
山东大学《董治安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研究奖金》
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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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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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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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论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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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刊物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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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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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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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语:
对被推荐论著的内容进行评述,说明其研究水平,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 (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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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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