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山东大学段奇、陶绪堂、陈哲宇、李新钢、魏建、王金星、王秀和、傅永军和郇庆治等9位教授获得2008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200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20000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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