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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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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16 作者:

    全校各单位: 近日,国家汉办印发《关于2009年集中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孔子学院办学需求,推荐中方院长人选。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国家汉办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是: 1.热爱国际汉语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岗位范围 1.我校合作建设的6所海外孔子学院(详见附件1); 2.所有尚未派出中方院长的其他孔子学院及2010年9月前需派人接替现任中方院长的孔子学院(详见附件1)。 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孔子学院总部根据需要向派出单位拨付岗位津贴。 四、推荐选拔程序 请申请人员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2),由基层单位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推荐表》书面稿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301室, 电子版发至kzxy@sdu.edu.cn。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经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初选,确定推荐名单,统一报孔子学院总部。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面试。按照孔子学院总部要求,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的要求,将同时录取,以便储备或派往其他孔子学院。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表现不合格者,不予派出。 选拔、推荐和派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是干部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途径,对干部教师拓展视野、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单位积极鼓励支持并组织好干部教师的申请报名工作。 联系人:李静 黄历鸿 联系电话:88362316 64624 附件: 1.2009年应推荐中方院长岗位表 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 3.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