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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传武论著选登:《左棻墓志》及其价值

    时间:2008-09-24 作者:徐传武

    李长之在《西晋大诗人左思及其妹左芬》一文中说:“至于左芬的下落,我们更不清楚。可能她是在贾后残害杨皇太后时就已经死了,因为她是接近杨后的,……况且贾后又是忌刻狠毒的妇人,很可能左芬也死于此难了。这时是公元292年,距她入宫已二十年,如果我们的推测合理,她大约死在四十岁左右。”[1]李先生的这个推测究竟怎样呢?可以说是不大合理、不太准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有三十年代初新发现的《左棻墓志》可作为不利于李先生推测的证明。李先生此文发表于四十年代末期,当时《左棻墓志》已发现了十几年,李先生的观点与《墓志》所载相距甚远,可能是李先生未注意到《墓志》这一重要发现。

    这块《左棻墓志》是1930年在河南省偃城以西十五里之蔡庄村一位姓鲍人家地中出土的,曾先后被新安张氏、三原于右任等收藏。这块墓志高27.3厘米,广14.3厘米,厚3.9厘来,正面有字四行,每行十字,共三十九字,内容是:“左棻字兰芝,齐国临淄人,晋武帝贵人也。永康元年三月十八日薨,四月廿五日葬峻阳陵西徼道内。”背面有字七行,每行十二字,共五十字,内容是“父熹字彦雍,大(太)原相弋阳大(太)守。兄思字泰冲。兄子髦字英髦。兄女芳字惠芳。兄女媛字纨素。兄子聪奇字骠卿,奉贵人祭祠。嫂翟氏。”(每句号前占一行)正面、背面文字皆为隶书。[2]墓志中明确地记载了左棻近世于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比李长之先生推测的左棻卒年晚了八年之久;左棻享年也不是“四十岁左右”,而是四十五岁左右。李先生推测左棻死于292年,“距她入宫已二十年”,则认为她于泰始八年(272年)入宫时已二十岁,据此则左棻应生于252年左右。我则认为左棻入宫时年龄不会超过十七岁,故左棻生年应在256年左右,详拙文《左思左棻行年考辨》。据《墓志》左棻卒于300年,故谓其享年应在四十五岁左右。另外,李先生推论左棻是“接近杨后”的,因而是被与杨后有隙的贾后害死的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贾后害死杨太后的292年,左棻并没有死,而是又活了八年之久,所以左棻并未死于“此难”,而在300年贾后与诸王大乱未起之前左棻即已去世,可见,左棻之死与这次大乱亦无关。我们之所以敢这样断言,就因为据《墓志》明晰了左棻去世的准确时日。再者,史书等皆记载左思这位妹子名“芬”,李长之论文因之,但据《墓志》,左思之妹乃作“左棻”。可能史传等皆因某别传之类的书籍写成“左芬”,他书一一相因。自当以《墓志》所载为确。

    这块墓志对于左思和左棻的研究,对于当时某些历史文化现象的研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其他文籍记载难以替代的价值和作用。以上谈到的左棻的卒年,如果没有这块墓志,人们可能会做种种推测,但毕竟难以定论,因而对左棻后期的研究也就难以深人,难以准确,而此墓志的发现就把左棻生活的时代基本确定下来。据《晋书·惠帝纪》载,永康元年三月癸未(二十二日)“贾后矫诏害庶人遹(故皇太子司马遹)于许昌”,夏四月癸巳(初三日),“梁王彤、赵王伦矫诏废贾后为庶人,司空张华、尚书仆射裴頠皆遇害,侍中贾谧及党羽数十人皆伏诛”。甲午(四月初四日)“伦矫诏大赦,自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己亥(四月初九日),“赵王伦矫诏害贾庶人(即贾后)于金墉城”。左棻死于是年三月十八,当时变乱尚未作,故谓其死当与变乱无关,应当是因病而死。但左棻死后数日,而变乱方生的。《左棻墓志》高、宽与一砖相差无几,在古代墓志石中,极罕有如此之小者[3],似可想见当时的葬礼是极为简陋的。据《墓志》左棻于四月二十五日安葬,当时大乱正烈,葬礼极简,估计与当时正处于大乱之中有关。《墓志》中所载的“峻阳陵”,即晋武帝司马炎陵墓,在洛阳城北。《墓志》中所言之“徼道”,即巡行警戒之道路。左棻葬于此处,虽为“附葬”,但地位并不显赫,不像汉武帝李夫人墓那样高大而阔。又何况正如容庚先生所言:“国君之母,非适不得配食。妃殡之薨者不列于庙而有祠,如怀帝策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祠弘训宫是也”。[4]左棻未有子息,故以兄次子左聪奇奉祭祠。晋代的这种“以侄祠姑”之礼,后世已不多见。古之墓志,多载祖考子女之名,左棻无出,故墓志上记载了兄嫂侄儿侄女之姓氏名字。从这里似乎可以看出左棻与司马氏皇族远不如娘家人亲近。这块墓志或许是她娘家人制做的,那时皇亲国戚正处于白热化的权力争夺之中,已无暇为左棻殡葬,故由娘家人草率安葬了事,因而《墓志》中多载了娘家人的姓名。不论是否真的出于这个原因,《墓志》这样记载左家家族人物的结果,却为我们研究左氏兄妹提供了极为珍贵而难得的资料。

    《左棻墓志》记载:“左棻字兰芝”。史传无关于左棻之字的记述,可补史传记述之阙。其兄左思有《悼离赠妹诗》曰:“峨峨令妹,应期挺生。如兰之秀,如芝之荣”,左思之所以这样写,当因切左棻字“兰芝”而来。如果不知左棻之字,固然也能明白诗句的表面喻意,但却无法了解其“嵌字”所包含的深层内蕴。《墓志》又谓左棻乃“晋武帝贵人”。《晋书·左贵嫔传》称左棻于泰始八年拜修仪,“后为贵嫔,姿陋无宠,以才德见礼”。史传无关于左棻曾为“贵人”之说。罗振玉先生论说《墓志》此载时说“贵嫔、贵人初不知是一是二,及秩位之高下”,读了《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太元三年进为贵人,九年又进为夫人”,乃认为“是夫人之次为贵人。贵人疑在三夫人之列,贵嫔或在九嫔中,殆是二非一”[5]。罗氏把“贵嫔”归于“九嫔”之列是错误的。《宋书·后妃传序》曰:“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可见,“贵嫔”与“贵人”同庄“三夫人”之列,“贵嫔”比“夫人”、“贵人”秩位还要稍前。观《晋书》于《后妃传》先列“左贵嫔”、“胡贵嫔”(且记述较详)而后方列“诸葛夫人”(且记述甚略)可知此言之不诬。容庚先生论此《墓志》据《初学记》卷十引臧荣绪《晋书》云“武帝采汉魏之号,以拟周之六宫,置贵妃、贵人、夫人,是为三夫人”云云,把顶关键的“贵嫔”二字错成了“贵妃”,贵妃,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始置,与“贵嫔”、“贵人”同为三夫人之列(见《宋书·后妃传》),晋代尚未置,所以晋时的三夫人不能有“贵妃”。容庚又曰“《御览》卷一百四十五及卷一百四十四引王隐《晋书》云‘拜芳(胡贵嫔)为贵嫔,后拜芳为夫人’”,且曰:“史于二人(胡芳、左棻)皆称贵嫔,不称夫人,而于诸葛夫人、谢夫人独称之,岂《晋书》之疏失矣?”[6]《晋书》此处并未“疏失”,是容庚先生“疏失”了。容庚先生引王隐《晋书》不符合原书之意。《太平御览》卷一四四引王隐《晋书》曰:“胡芳以选入宫……后拜芳夫人”,《御览》卷一五五同是引王隐《晋书》,又同是述其父“哭曰”云云,则曰“拜芳为贵嫔”,而后又拜为“夫人”的,好像“夫人”比“贵嫔”秩位稍高一些。《御览》两处引王隐《晋书》或曰“拜为夫人”,或曰“拜为贵嫔”,所引王隐《晋书》文字稍有差异,正说明在《御览》的编撰者看来,“贵嫔”即为“夫人”之列,古人引书往往“意引”,就浑言而不析了。古人称左棻或曰“左九嫔”,如南朝粱时尚有“《左九嫔集》四卷”,唐代却散佚为“《左九嫔集》一卷”。[7]左九嫔,即指左棻,如果指其曾为“修仪”而言,当无不可,但若指其后为“贵嫔”而言则误,但晋代以后称左棻为“左九嫔”,却使人误认为左棻未成为“夫人”,仅仅属于“九嫔”之列。《墓志》的发现,称其为“贵人”,更证明了左棻已入了晋武帝“三夫人”之范围是毫无疑问的。当然,《晋书》称她为“贵嫔”,《墓志》称她为“贵人”,虽皆为“三夫人”之列,但还是有点差异的。按时代讲,《墓志》为当时人所制,《晋书》为唐人修撰,似乎《墓志》应更准确;但《晋书》也利用了晋代的不少原始史料,且撰《墓志》的人也未必字字皆精确无误,如同是晋代的《荀岳暨妻刘简训墓志并阴》,其“所记干支,考之长术多误”,正如赵万里先生所言“于此见古人行文之不谨矣”[8],所以《左棻墓志》也难保一点错误也没有。因此,在左棻内职记载的准确性问题上,我倒乐意投《晋书》所记左棻为“贵嫔”一票。即便如此,《墓志》所载左棻为“武帝贵人”也并非毫无价值的,它对于进一步证明左棻已入“三夫人”之列还是有点用处的。关于左思的父亲,《晋书·左思传》曰:“父雍,起小吏,以能擢授殿中侍御史”,《世说新语·文学篇》“左太冲作《三都赋》初成”章刘孝标注引《左思别传》曰:“父雍起于笔札,多所掌练,为殿中御史”,《元和姓纂》卷九云:“邱明之后魏左雍为侍御史”,《北堂书钞》卷一0二引王隐《晋书》云:“(左思)父雍,起卑吏,晋武以为能,擢为殿中侍御史”,《太平御览》卷一四五引王隐《晋书》曰:“又采侍御史齐国左维女为修仪,有文才”。以上见诸于文字的记载,除《御览》引作“左维”,当系“左雍”而误外,其它皆作“左雍”,而《左棻墓志》却作“父熹字彦雍”,“左雍”或当为“左彦雍”之误书,相沿成习,众书皆误成了“左雍”,似当以《墓志》所载“名熹字彦雍”为是。关于左父的官职,以上众书皆记为“殿中侍御史”,此官行监察等职,六朝时殿中侍御史官阶为从八品[9],可见是不高的。《左棻墓志》记其父为“大(太夕原相弋阳大(太)守”,其职则较高,这或当是左熹后来的官职,有可能是左棻入宫以后,其父受到的提升。据《晋书·武帝纪》“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载“改诸王国相为内史”,则左熹由殿中侍御史迁任“太原相弋阳太守”当在公元289年(时左棻入宫已十七、八年)之前。《墓志》载其“父”、载其“嫂”,但却未载其“母”,可证《左思别传》所言之“思(左思)蚤(早)丧母”之可信;左思《悼离赠妹诗》中有“早丧先妣”之句,早丧先妣,即言其母早卒,因而由此又可反证《左棻墓志》示载其母当因其母已卒之说似可成立。《墓志》不载其母而载其父,或者因为左棻逝世时其父还健在,按正常年龄推算,其时或已是年逾“古稀”的老翁了吧。

    《晋书》记左思字“太冲”,而《墓志》作“泰冲”,“太”与“泰”在古代相通,书写时或有异耳,这种可以混用的情况在古代常见。《墓志》载左棻之“嫂”即左思之妻曰“翟氏”,当是左棻去世时翟氏尚健在,此后大约六、七年(专家们推测左思约生于250年,约卒于305年[10],我则认为左思约生于248年,约卒于306年[11]),左思就去世了,按无特殊情况推算,翟氏当死在左思去世(约306年)后的数年。如果有人创作关于左思的传记小说,写上左思之妻为“翟氏”,可谓于史有据了。而这个“据”,乃是《左棻墓志》独家所有的。

    左思有两个儿子,这是现存所有古籍中都不见记载的,唯独《墓志》保留下了这重要的记述,这对于研究左思的家庭来说是极为珍贵难得的资料。从《墓志》记述来看,左思共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和最小的是男孩,中间两个是女孩。推算起来,左棻死时左思的长子大约有三十出头的年龄,幼子大约也在二十左右了吧。看来两个儿子在功业、著述方而都无什么成就,所以默默无闻,古籍中也不见有什么记述。《墓志》中还记载了左思的两个女儿,这是很难得的,特别是在重男轻女的封建时代把两个并不显赫为后辈女子刻写到墓志上,这简真可以说是个奇迹!左思有一首独具特色、流传千古的《娇女诗》,写的就是这两个女儿的事。其诗曰:“吾家有娇女……小字写纨素”,“其姊字惠芳,面目灿如画”。二女之字和《墓志》所载全同。但《娇女诗》曰“小字”,《墓志》曰“字”,当以《娇女诗》所言为“小字”更为准确。从《墓志》上我们更可知晓这一对小姊妹幼者名媛,长者名芳,这是《娇女诗》及其他有关记载中未曾见到的文字,可补《娇女诗》注解之缺。另外,我们对照着《墓志》的记载,更感到《娇女诗》是来源于生活的写实之作。对照《墓志》再来读《娇女诗》,感到格外亲切有味,似见二个女孩从古代走来,活跃于字里行间,活跃于我们的眼前身后。左思在《三都赋序》中主张写赋要真实:“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由《墓志》来看《娇女诗》,可见左思是遵循着现实主义道路前进的,并由此可以想见左思的《白发赋》、《招隐诗》、《悼离赠妹诗》、《咏史诗》、《杂诗》等作品中写到的与己有关的事物,皆有实迹可寻,决非无中生有、向壁虚构的“空无”之物。由此也可以看出左思创作的最基本的特色。《娇女诗》“小字为纨素”之“纨素”,《诗纪》作“织素”,“其姊字惠芳”之“其姊”,《诗纪》作“其娣”,“惠芳”之“惠”,《御览》作“蕙”,由《墓志》所载,可证《诗纪》、《御览》引录之误。由《娇女诗》所写情形来看,幼女最大不超过十岁,长女最大也不过十二、三岁,估计此诗写在公元283年左右,左思也就是三十多岁吧。左棻死时,大女儿或者三十岁出头,小女儿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吧。

    由《左棻墓志》和史传记载对照,可见许多不同之处,这正说明这块墓志不是古董商人作伪,因为他们如果要作伪就怕露出破绽,就不敢不据正史,专家们再从其他方面加以验证未发现什么可疑之处,都相信它确实是左棻的墓志,是一千几百年前的晋代遗物,否则,我们对它价值的探讨就失去了意义。这块《墓志》虽然简朴而小,但上面刻写的文字却书法古朴遒劲,甚见功力,可以说是“墓志”中的“上品”[12]。左棻在后宫的地位可以说是在皇后一人之下,众妃殡万人之上,而墓志却这样陋小,似可推见当时葬礼之简率,或者因为正处于大动乱中,故草率了事吧。而《墓志》中的文字却为上乘之作,或当为左思书写乎?据《晋书·左思传》“思(左思)少学钟、胡书及鼓琴,并不成”,可知少年时代的左思曾专门练过书法,虽“不成”为书法家,但还是有一定功底的。左棻的墓志在一般情况下是要请专人撰写的,但在那大动乱的非常时期,有可能由左思捉刀(将他二女之名刻写到墓志上与他在《娇女诗》中所表现出来的冲破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是一致的),虽无其他材料可作旁证,但作这样的推测或者也并非全无道理。

    注释:

    [1]李长之文章载《国文月刊》第70期,1948年8月。

    [2]《左棻墓志》拓片,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第三册图版十二,释文见《集释》第一册卷一(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

    [3]容庚《古石刻零拾》:“所见志石晋故虎牙将军王君表外,未有若斯之小者。”转引自《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左荣墓志并阴》。

    [4]容庚《古石刻零拾》,转引自《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左棻墓志并阴》。

    [5]罗振玉《辽居乙稿》,转引自《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左棻墓志并阴》。

    [6]容庚《古石刻零拾》,转引自《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一。

    [7]《隋书·经籍志四》“晋江州刺史王凝之妻《谢道韫集》二卷”后原注曰:“梁有妇人……晋武帝《左九嫔集》四卷……亡”。《旧唐书·经籍志下》和《新唐书·艺文志四》皆曰:“《左九嫔集》一卷”。

    [8]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一《荀岳暨妻刘简训墓志并阴》释文。

    [9]见沈任远《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第四章第七节,台湾商务印书馆版第223页。

    [10]如陆侃如,见《中国诗史》中册第339页;如曹道衡,见《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第96页。

    [11]详拙文《左思左棻行年考辨》。

    [12]罗振玉《辽居乙稿》论述《左棻墓志》时说:“频年晋志出土者不下七八品,文字之精,要以此与《荀岳》推首矣。”

    (原载中国台湾《汉学研究》1995年12月总第13卷第2期,后收入《左思左棻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