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学者文存

    学者文存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徐传武论著选登:《世说新语》刘注浅探

    时间:2008-09-24 作者:徐传武

    与《三国志》裴松之注、郦道元《水经注》、《文选》李善注同样享有盛誉的《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原貌怎样?有哪些重要的特点和作用?还有什么不足之处呢?本文试就这几方面作些粗浅的探讨。

    为了叙述的方便和便于比较,先对《世说新语》敬胤注作点简要的介绍和分析。敬胤注载于宋人汪藻的《世说新语考异》。《考异》共五十一事,有三章为传本《世说》所无(汪藻时已无)。敬胤何许人也?汪藻以为当是孝标以前的宋、齐时人,是对的。敬胤注惯于详列人物谱系,直到与他同时的“今人”。他谈到“今人”,有刘宋末已为官者,有南齐时为官者,也有入梁者。据“王丞相过江”条敬胤按:“史畴位至豫章太守,御史中丞,武昌内史,民其后也。”“民”为当时习用的自谦之词,可知他是史畴的后代,应叫史敬胤。同条注中还说:“(江渊)六世孙淹(江淹),今骁骑将军。”据《梁书·江淹传》“永明初(公元483年为永明元年)迁骁骑将军”,据《资治通鉴》系年,永明十一年(公元493年)江淹已升为御史中丞了。可知敬胤作注的时间应在齐武帝永明年间,即公元483年至493年之间。刘孝标入梁以后,曾被召入西省典校秘书,奉安成王之命抄录事类,编纂《类苑》,未成,因病去职,后被梁武帝以文学之士召用。我以为他为《世说新语》作注,当始于此时。理由是:《贤媛》门“王公渊娶诸葛诞女”条刘注“臣谓王广名士”,《汰侈》门“王君夫有牛”条刘注“臣按其《相经》云”,《惑溺》门“贾公闾后妻”条刘注“臣按:傅畅此言”云云。孝标多次自称“臣”,所以刘注应是奉敕——即奉梁武帝之命而作。由于他不能随众沉浮,被武帝嫌恶,后不复被引见。孝标作注始于此时,主要注疏的时间恐怕要在其后了,因这样的巨著决非短时间所能完成,何况这时他还在编纂一百二十卷的《类苑》,作注的主要时间极可能是在他栖居东阳紫岩山的晚年。刘注比敬胤注估计要晚二、三十年的样子。

    但刘孝标并未看到敬胤的注。从刘注的整个体例看,如果见到了,喜欢广证博引的刘孝标不会置之不理的,对敬胤注一定会引用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的。所以我认为敬胤注在当时并未广泛流传,因而博雅如孝标者也未注意到;而且我认为敬胤极可能没全面注过《世说新语》。汪藻说:“疑敬胤专录此传疑纠缪。”很可能他仅仅辑录了这五十余事,是他在阅读《世说新语》时随手加的批注和纠缪的辑录。这五十余事初看杂乱无章,其实是以人物为中心排列得很有秩序的:先元帝,次毕卓、刘琨、祖逖,再次王敦、王导等。再从其引注看,前面注过的人,后面不再重注。如“王长豫幼”条,在《排调》门,按《世说新语》次序,本应在后,但在《考异》中却放在了前面,于是就在此处注了“王长豫”;而“王长豫为人恭顺”和“长豫与丞相语”二条(在传本《世说新语》中为一条)在《德行》门,在《考异》中却置于《排调》门后,但敬胤未注“长豫”而注了其弟“敬豫”。《世说新语》中无疑地《德行》门要在前(因以孔门四科取名有尊崇意,决不会排在后头),可见《考异》事未按《世说新语》原来次序,而是经辑录批注者敬胤重新排列了的,并自成体系,不象是汪藻或他人对敬胤注的辑录。因为仅此五十余事,四十条注,所以影响不大,流传不广。

    弄清了刘注和敬胤注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把混在刘注中的敬胤注分辨清楚了。如宋本《世说新语·尤悔》“刘琨善能招延”一条,先是刘注引了邓粲《晋纪》,后有“敬胤按”数语。这数语见于汪藻《考异》中的敬胤按,文字仅有小异。前人怎能为后人的注加按语?所以这几句按语当是后人抄录在刘注之后的,非孝标所为,亦非敬胤加在刘注之后。《豪爽》门“王大将军年少时”一条,后有“或曰”注数句,此数句为《世说》唐写本残卷所无,而为《考异》所有,当为敬胤注,应系后人抄入,可能是为补此条刘孝标无注之缺吧?

    有人认为《世说新语》刘注经宋代的晏殊删削过,已大失原貌。现在能见到的《世说新语》最早的本子,是一个从日本传入的唐写本残卷,虽仅有第十门(尚缺前三条)至第十三门,但对于研究《世说新语》却很有用处。在唐残本现存五十余条中,今存本刘注与之相比改动较多的仅有“何晏、邓飏令管辂作卦”、“何晏年七岁”、“桓公读《高士传》”数条,且这几条注都较长较繁;其他各条改动都寥寥无几,且多是些不关重要的虚词“也”、“者”、“之”等;何况唐残本正文和注还有好多明显的错字,所以不能认为与唐残本不同之处都是后人改动了的;且不说《世说新语》在刘孝标时已有了不少的异文。所以我认为,晏殊对刘注的删削诚如董弅在《题跋》中所说,是“小如剪截”,没有进行伤筋动骨的大删改,传本《世说新语》刘注和原貌的距离不是很大的,或者说,是基本上保持了原貌的。

    传本《世说新语》注中不是孝标注的或经后人改动了的,除去两条敬胤注和对照唐残本找出一些之外,《假谲》门“温公丧妇”条注末有“谷口云”数句:“刘氏,政谓其姑尔,非指其女姓刘也。孝标之注,亦未为得。”显非刘注,谷口不知何许人,但在宋本中已有,是宋或宋以前的人无疑。其驳刘注浅薄粗疏,其姑既嫁刘家(娘家自应姓温),其女难道不姓刘吗?《方正》门“诸葛亮之次谓滨”,正文曰“乃遣辛毗为军司马”,注引《晋阳秋》曰:“帝乃使毗仗节为高祖军司马。”《三国志·魏志·辛毗传》及《晋书·宣帝纪》皆曰辛毗为“军师”。因避司马师讳,晋人改为“军司”,刘义庆袭用作“军司”,后人不知,改作“军司马”。魏晋以后虽以“司马”为军府之官,但不叫“军司马”,此正文和注中都衍一“马”字。《任诞》门“周伯仁风德雅重”条曰“尝经三日不醒”,注引《语林》曰:“伯仁正有姊丧三日醉,姑丧二日醉,大损资望。”《太平御览》卷四九七引《语林》曰:“周伯仁过江恒醉,止有姊丧三日醒,姑丧三日醒也。”《南史·陈暄传》曰:“昔周伯仁度江,唯三日醒。”当是用《语林》之典。“三日醒”不论从文义上,还是从情理上考虑都很协合。后人因《世说》正文有“三日不醒”语,而改刘注之两“醒”字为两“醉”字,“止”又讹为“正”,“三”又讹为“二”,失刘注原貌矣。《言语》门“挚瞻曾作四郡太守”,注引《挚氏世本》曰:“历安丰、新蔡、西阳太守。”四郡而只注其“三”,又未说明“四郡”有误,疑在传抄中脱露了。《排调》门“孝武属王珣求女婿”,正文末曰:“卿莫近禁脔。”“禁脔”何意?正文至此而止,孝标也未作注疏,《晋书·谢混传》此句下尚有一段解说,当为散佚了的《世说新语》正文或刘注,如果正文无此数句,这种地方孝标不会不注的。

    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陈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的情况与此相类似,其动机和宗旨也与此相类似。为此,他翻阅了大量资料,仅就引书看,就有经史别传三百余种、诸子百家四十余种、别集二十余种、诗赋杂文七十余种、佛经道藏三十余种。少年就有“书淫”之名的刘孝标多搜穷求,孜孜不倦,费了多少心血啊。他在《答刘之遴借〈类苑〉书》中说:“九冬有隙,三余暇时,多游书圃,代树萱苏”,“是用周流坟索,详观图牒,搦管联册,纂兹英奇”。这说的虽是纂辑《类苑》的甘苦,注疏《世说新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那没有索引,有的书甚至连个目录也没有的时代,查找这么丰富的资料一要知识渊博,二要肯下苦功。所引四百余种书后来大多都已散佚,因而被辑佚家视为鸿宝奇珍。如果没有刘注,好多书甚至连个书名也难以留存下来;如果没有刘注,单人物小名一项,后人读《世说》就会感到像看天书一样无法弄懂。

    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材料翔实,言必有据,表现出一种非常严谨的治学态度。刘注中有不少对照别的版本的“一作”,表明他曾细心地进行过校勘。《捷悟》门“王敦引军”条注曰:“一本云……,一本作……。”《文学》门“僧意在瓦官寺中”条注曰:“诸本无僧意最后一句,意疑其阙,广校众本皆然。唯一书有之,故取以成其义。然王修善言理,如此论,特不近人情,犹疑斯文为谬也。”可见他曾搜集到多种本子,查对、思索、研究、总结。敬胤注有些史料本可指明出处,但却用自己的话叙出,有的以“或曰”的形式出现,远不如刘注一一注明出处的好。《贤媛》门“贾充前妇”条关于“贾充不迎回李氏”的事就举了三家之说来作辨析。他的辨析、驳证,常常在占据了充分、可靠的材料的基础上,考察了当时的时代背景、人和人的复杂关系、人的整个生平或特点等,才做出结论的。如《文学》门简文帝称誉许询的五言诗“妙绝时人”,刘注就从整个诗赋发展史的角度,从当时文坛的习尚来说明他是怎样被推许为“一时文宗”的。《文学》门“马融欲害郑玄”事,刘注就从马融的为人及与郑玄的关系,说明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捷悟》门“曹娥碑”事,刘注则从曹操、杨修未曾涉足江南,指明此事之不可信;但《异苑》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他也录以备考。有些事实在不能判定,就用“未详”、“未闻”或“傥亦同乎”、“疑以传疑”表疑,也不轻下断语。《政事》门“陈元方年十一时”条,有位做过邺令的袁公,刘注曰:“检众《汉书》,袁氏诸公,未知谁为邺令,故阙其文以待通识者。”为了一个不知名的人,竟然翻检那么多书,还谦虚地表示“阙其文以待通识者”,多么令人敬服!

    刘注虽然丰富详密,但又简明扼要,剪裁得当。这点和敬胤注相比十分明显,敬胤注不少条都是洋洋数百字,但缺乏剪裁,读者亟须解决的问题,往往并未涉及。如《方正》门“江仆射年少”条,敬胤注用了180字,不厌其烦地细介江虨的谱系,而刘注仅用五十余字,不仅扼要介绍了江氏的情形,重要的是引《棋品》,指出“虨与王恬等,棋第一品,导(王导)第五品”,这对于理解其中弈棋之难点如“手尝不如两道许”、“而欲敌道戏”、“此少年戏乃不恶”等很有帮助。为了避免繁琐、重复,他还在注文安排上创造了一种“互见”的形式,用“已见上”、“已见”表明该条前已有注,用“别见”表明该条后边方有注,这种互见式全书计有一百一十九条之多。为人名作注,一般在首次出现时(后再出现用“已见”等照应),有时也在后来出现时。主要着眼于怎样才有利于理解正文,刘孝标是权衡了这人历次出现的情况才确定的。这种体例既防止了重复征引,又给人指明了可解的线索,是一种谨严、简明而又实用的好方法。有的注文即使稍长一点,或是为了补足语言环境,或是为了交待事件的前因后果,如《赏誉》门“公孙度目邴原”为“云中白鹤”,如果没有刘注,读者就弄不清为什么这样比喻及其具体含义,刘孝标详细注出了邴原避乱辽东,被公孙度厚礼之,后欲还乡,被公孙度禁绝,终于逃出,人欲追之,公孙度说了这话表明不必追。读者读了刘注,会豁然明白“鹤”啊、“网”啊的具体含义,注文虽长一点,但令人感到长得很有必要。

    刘注的重点是在史料方面作补证和纠谬,而不在注解文字,敬胤注更是一点关于文字的诠释也没有。可能敬胤、刘孝标与编纂者刘义庆的时代相去不远,你懂我也懂,感到似没大必要诠注,所以没在这方面花大力气。但刘孝标还是对文字作了些诠释,有的援引古书,有的证以史料,其中对于晋宋口语和特定条件下的语句作注解尤为珍贵。如对于“八龙”(《德行》门“陈太丘诣荀朗陵”条)、《天台赋》“佳句”(《文学》门“孙兴公作《天台赋》成”条)、“眼光出牛背上”(《雅量》门“王夷甫尝属族人事”条)、“伧”(《雅量》门“褚公于章安令迁太尉记室参军”条)、“吐佳言如屑”(《赏誉》门“胡毋彦国”条)、“哀家梨”(《轻诋》门“桓南郡每见人不快”条)、“黄须鲜卑奴”(《假谲》门“王大将军既为逆”条)的注释等等,否则后人真是难以明其意。高似孙对刘注极为倾倒,他在《纬略》中说:“宋临川王义庆采撷汉晋以来佳事佳话为《世说新语》,极为精绝,而犹未为奇也。梁刘孝标注此书,引援详确,有不言之妙。如引汉、魏、吴诸史及子传地理之书皆不必言,只如晋氏一朝史及晋诸公列传谱录文章,凡一百六十六家,皆出于正史之外。记载特详,闻见未接,实为注书之法。”诚非虚誉也。

    我们从刘注中出现的很多“一作”及“一本作”、“一本云”、“诸本”、“众本”等,可知《世说新语》早在刘孝标时代流传就已颇广,而且有了不同的抄本,并且在传抄中出现了不少的异文。从刘注引书看,好些事在几种书中都有记载,有的同一事几种说法差异较大,甚或互相矛盾,更多的则是大同小异,如《方正》门记“高贵乡公”死后,陈泰言应杀掉主事者贾充以向国人谢罪,司马昭想杀个地位比他差一些的,陈泰说:“但见其上,未见其下。”刘注引《晋纪》、《汉晋春秋》、《魏氏春秋》三种说法,虽文字略异,但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足见《世说新语》的记载,都是人们口头上流传着的事,即使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也是流传中所致,虽有些事未必真实可信,但决非编纂者凭空编造,向壁虚构。

    《文学》门“殷仲文天才宏瞻”条曰:“读书不甚广博亮叹曰……。”有人断句为“博”字从前,“广博”为词并非不协,但“亮”何许人也?刘注:“亮,别见。”据刘注惯例“别见”应见于下文,从《识鉴》门“郗超与傅瑗周旋”条可查到关于傅亮的注,因此“博”字当为“傅”字之误无疑。《言语》门“荀慈明与汝南袁阆相见”条,于“袁阆”未注,查全书亦无对“袁阆”的注释。据刘注惯例,见于前文之人,或用“已见”式,或不再重注。此当属后一种。《德行》门“郭林宗至汝南造袁奉高”条,刘注引《汝南先贤传》曰:“袁宏字奉高。”而《后汉书》作“袁阆字奉高”,“阆”与“高”其义也协,刘注引《汝南先贤传》“宏”当为“阆”误,为后人抄误或妄改,否则《言语》门下刘孝标不会不注。《言语》门“佛图澄与诸石游”条,关于“海鸥鸟”事,刘注引《庄子》。此节今本《庄子》无,而见于《列子·黄帝》篇。谢灵运《山居赋》:“抚鸥鮴而悦豫,杜机心于林池。”自注曰:“庄周云:‘海人有机心,鸥鸟舞而不下。’”(见《宋书·谢灵运传》)谢灵运所见此事亦出于《庄子》,足见刘注引《庄子》不误。据《汉书·艺文志》载,《庄子》有五十二篇,今本仅三十三篇,可知《庄子》散佚颇多。《困学纪闻》卷十、《读书脞录续编》卷三辑《庄子》逸文颇多,尚无此条,据刘注可补此不足;同时据刘注亦可证《列子》关于“海鸥鸟”事当袭自《庄子》。《赏誉》门“阮光禄云:‘王家有三年少:右军,安期,长豫。’”刘注曰:“阮裕;王悦;安期,王应。并已见。”按刘注之意“三年少”,应是王羲之(右军)、王应(安期)、王悦(长豫)。但《晋书·王羲之传》作:“裕(阮裕)亦曰:‘羲之与王承、王悦为王氏三少。’”王羲之、王应、王悦同为琅邪王氏,年辈相仿,合称“王氏三少”有理;而王承(亦字安期)为太原王氏,且是羲之叔父王导一辈人。所以此“安期”只能是“王应”而不是“王承”。据刘注可订《晋书》之误。《任诞》门“王子猷居山阴”条注引左思《招隐诗》曰“白雪停阴冈,丹葩曜阳林”,《文选》引此“白雪”作“白云”,揣文意似以刘注所引“白雪”为长。

    以上不过是聊举数例。意在说明刘注对于辑佚,对于训诂,对于古书的校勘,对于《世说》的研究,对于有晋一代历史的考析等,都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当然其作用还远远不止这些。

    尽管如此,我觉得刘注仍有美中不足之处,如对于文字、语词的注释,虽然也有一些,但很不够;特别是一些当时的口语,有不少至今几乎仅此一见,有的用字仅借其音,依靠古训是难得其解的,他却未注。像《文学》门“殷中军为庾公长史”条之“辄翣”,《政事》门“王丞相之拜扬州”条之“兰阇”,《排调》门“殷洪远答孙兴公诗”条之“㯓腊”,《轻诋》门“支道林入东”之“哑哑”等,刘孝标去刘义庆时代不远,注起来会易如反掌,但在后人可就大吃苦头了。像《方正》门“王述转尚书令”之“应让杜许”,“杜许”二字,或以为是一个的姓名,或以为是二人之姓,或以为应作语词理解,或以为无法理解,只好以“未详”避开,后人真是大费心血。最后即使能自圆其说,也不知与原意究竟距离多大。这可能是孝标始料不及的吧?有的人名也失注,除去注曰“未闻”之人外,如《任诞》门“山季伦为荆州”条之“葛强”,《豪爽》门“桓石虔”条之“朱辟”等都未注,《贤媛》门“王凝之谢夫人”条之“阿大、中郎”也失注,致使众说纷纭,争论不休。又如“阿奴”一词,当为对幼小者之爱称,用于兄以呼弟,父母以呼子,祖父以呼孙,甚至也用于丈夫以呼妻子等。《德行》门:“谢奕作剡令”条,《容止》门“王敬豫有美形”条,都有此语,又如《南史·齐废帝郁林王纪》“[武帝]临崩,执帝(武帝之孙)手曰:‘阿奴,若忆翁,当好作!’”《南史·齐废帝郁林何妃传》:“帝谓皇后为阿奴,曰:‘阿奴暂去。’”可见是晋南北朝时习语。但《方正》门“周叔治作晋陵太守”条,周顗称其弟周谟说:“阿奴好自爱。”刘注:“阿奴,谟小字也。”《识鉴》门“周伯仁母”条,周嵩说:“唯阿奴碌碌,当在阿母目下耳。”刘注引邓粲《晋纪》曰:“阿奴,嵩之弟周谟也。”而《雅量》门“周仲智饮酒醉”,周顗笑其二弟周嵩说:“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岂能兄弟二人同名“阿奴”?所以把“阿奴”注作“周谟的小字”是不对的。有人以为孝标为南朝人,不会不知此习语,以为乃后人妄改。不是刘注有一条就是引的《晋纪》吗?可见当时就有人理解错了。《品藻》门:“刘尹抚王长史背曰‘阿奴比丞相’。”刘注:“阿奴,濛(王濛)小字也。”亦误,可能是刘孝标的疏忽吧?

    有的用典或引诗文也失注,如《规箴》门“何晏、邓飏令管辂作卦”条之“明德惟馨”,出自《书·君陈》;“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出自《诗·小雅·隰桑》:孝标均未注。《雅量》门“桓公伏甲设馔”条“浩浩洪流”,及《巧艺》门“顾长康道画: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之“目送归鸿,手挥五弦”,均出自嵇康的《赠秀才入军》诗,亦失注。《排调》门“王子猷诣谢公”条之“昂昂”二句,刘注:“出《离骚》。”这二句见于《楚辞·卜居》,或以为《离骚》可泛指《楚辞》,是可以的,但为方便读者及不至引起误解,以注出《卜居》为好——像《豪爽》门“王司州在谢公坐”条之“入不言兮”二句,刘注即曰:“《离骚·九歌·少司命》之辞。”《赏誉》门“王蓝田拜扬州”条注引《礼记》曰:“妇人之讳不出门。”《礼记·曲礼上》作:“妇讳不出门。”《轻诋》门“孙长乐作《王长史诔》”条,注引《礼记》曰:“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礼记·表记》曰:“故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语句差异较大,倒是《庄子·山木》曰:“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与刘注引文相同,无容孝标误记《庄子》为《礼记》乎?

    再看看刘注流露出来的一些思想倾向。《方正》门“卢志于众坐”条陆机骂卢志曰:“鬼子敢尔!”“鬼子”或为当时詈语,犹言“鬼东西”一类,刘注却引《孔氏志怪》幽婚事以证其说,即使刘义庆心目中的“鬼子”真如《孔氏志怪》所传,孝标亦当以辨之。孝标不辨,竟将这等荒诞不经之事堂而皇之地转引,足见其思想中颇多相信鬼神的落后因素。还可证以他篇:《伤逝》门“王子猷、子敬俱病笃”条故事本身毫不涉及神鬼、命运之事,而刘注引《幽明录》一道师语:“人命应终,有生乐代者,则死者可生。若逼人求代,亦复不过少时。”孝标对这种胡说八道竟说:“推师之言,信而有实。”同门“庾文康亡”条,故事本身也无迷信成分,刘注却引《搜神记》曰:“初,庚亮病,术士戴洋曰:‘昔苏峻事,公于白石祠中许赛车下牛,从来未解。为此鬼所考,不可救也。’明年,亮果亡。”《尤悔》门“阮思旷奉大法”条,刘注曰:“故业有定限,报不可移。”结合其《辨命论》看,可知他认为鬼神之有、命运之说是不可怀疑的,天命是不可抗拒的,这是一种落后的世界观的表露。

    《贤媛》门“汉元帝宫人”条叙王昭君事,刘注引《琴操》曰:“昭君有子曰世违,单于死,世违继立。凡为胡者,父死妻母。昭君乃吞药自杀。”对照《汉书》、《后汉书》之《匈奴传》:昭君之子不名世违;单于死,昭君从胡俗嫁单于前妻之子。孝标不引正史,而引浅俗多妄说之《琴操》,而又不予驳正,可能是为了曲成昭君之美吧,但却违背了历史的真实了。

    《惑溺》门“韩寿美姿容”条,以热情的笔触描述了韩寿与贾充女儿的爱情,很有点“自由恋爱”的味道,但刘注却认为:“寿敦家风,性忠厚,岂有若斯之事?诸书无闻,唯见《世说》,自未可信。”但后面又说:“《郭子》谓与韩寿通者,乃是陈骞女,即以妻寿,未婚而女亡,寿因娶贾氏,故世因传是充女。”自相矛盾,前面说不会有“若斯之事”,后又举出“若斯之事”,女方虽异,男方却仍是韩寿。且《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引臧荣绪《晋书》曰:“贾充后妻郭氏,又生二女,少有淫行。年十四、五,通与韩寿,充未觉。时外国献奇香,世祖(晋武帝)分与充,充以赐女。充与寿坐,闻其衣香,心疑之。充家严峻,墙高丈五,荐以枳棘。周行东北角,有如狸鼠迹。充潜知,杀婢,遂以女妻之。”刘孝标比臧荣绪晚死三十多年,本应看到臧书,但全部刘注中一处也未引及,可知他并未见到,可见他说的“诸书无闻”自亦不可信也。《世说》写到妇女改嫁事,毫无歧视之意,如《伤逝》门“庾亮儿遭苏峻难遇害”条,《假谲》门“诸葛令女”条,都是写的诸葛恢女儿改嫁的事,父亲、公公、丈夫都无轻视之举;刘注却说:“葛令(诸葛恢)之清英,江君(江虨,诸葛恢女儿改嫁于他)之茂识,必不背圣人之正典,习蛮夷之秽行。康王(刘义庆)之言,所轻多矣。”故事的某些细节也可能有出入,但孝标对那荒诞的迷信之说却饶有兴味,一引再引,毫无驳析,而对男女恋爱,寡妇再嫁却颇多微词。这些方面还不如《世说新语》的编纂者开明、进步。

    刘孝标究竟是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古人,不能脱离历史条件去求全责备,过于苛求,但指出其不足之处,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和研究工作还不会是毫无益处的。

    (原载《文献》1986年第1期,后收入《古代文学与古代文化》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