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本文对山东南部红山峪村[①]的一份吊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文章认为吊簿作为一种民间文献,在人们生活中是为了方便姻亲交往而记录的,但是其间反映的内容却是非常之丰富。吊簿不仅展现出在人们观念之中的以死者为中心的亲属网络,而且其本身就是一张姻亲交往秩序的文化图像。它以礼物的价值和指标清晰地体现出联姻家族之间的“亲戚理”——阶序性关系。这种阶序性关系与礼物的内容和经济价值的大小有一个互释的关系,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关系决定了礼物的价值和流向,反过来,礼物的价值和流向也足以区别人群之间的关系。熟稔村落生活的人根据礼金和实物基本上可以准确判断出上礼者在死者的亲属序列中的具体位置。
前言
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总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而生活在群体之中。因此,一个人的死亡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对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于活着的人而言,奉行一定的丧葬仪式来送别死者便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一个人的死亡意味着他永远地离开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他的家族网络、乡邻网络以及姻亲网络中原有人际之间的稳定状态将失去某些平衡,重要人物之死更是如此。活着的人必须适应这种情况,重新调整各自的位置与角色,以求建立新的稳定和平衡。从这个角度来说,葬礼的主角与其说是死者,还不如说是后面的那些生者[②]。不同的仪式指向不同的姻亲群体,相对于其他人生仪礼,丧礼更强调一个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完整,亲友来的越多越全,其声望也就越高。丧礼是一个人的所有姻亲[③]——不管远近和亲疏——聚集的一个场合,因此可以说丧礼是姻亲关系的集中展演[④]。给出妻子集团相对接受妻子集团来说,由于送出了一个女儿,使得对方实现了家族延续和维护的理想,因此处处享有优越感。这在村民的观念中,就是一种“亲戚理”,笔者称之为“阶序性关系”。给出妻子集团者总是优越于接受妻子集团,后者对前者倍加尊重,甚至在礼物往来上也能够体现出这种特征。本文主要是通过姻亲在丧礼上的礼物赠送来展现姻亲之间的关系结构。
参与丧礼的人群因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不同,那么参加一场丧礼就有着不同的说法。一般而言,死者的直系晚辈亲属等均称之为孝子、孝妇、孝女,本文中所指的孝子是死者的儿子,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和有拟制血缘关系的儿子;孝妇指称死者的儿媳妇;孝女则专指死者的女儿。孝子和孝妇是丧礼的主办人,称为“主家”,或者“丧主”,所谓“发丧”就是他们来举办丧礼之意。死者咽气后,孝子马上报告族中长老,长老们得信后立刻召集村里的白事老总和家族近亲开会,商讨丧礼各项事宜,并派人给姻亲送信。
接到信[⑤]的姻亲,得去吊唁,即所谓“哭人”,这是对男女都可这么说的。若与死者是至亲,则大多是男人去哭人;与死者不是至亲,一般是女人去哭。男人哭人是磕一个头再哭,女的则是坐下哭,哭完后男人去与孝子而女人去与孝妇、孝女“前后话说一说”[⑥]。到了葬日那天,至亲是头天去,带客[⑦]是当天去。到了葬日那天,对男性姻亲来说,叫烧纸;对女性姻亲来说,叫送殡;对死者所在的家族成员来说,叫喝豆腐汤。
另外对于参加丧礼的姻亲来说,有一个总的称呼,那就是“串礼”,当时就拿钱去[⑧]。丧礼开门和葬日两天,所有的姻亲以及死者的家族和邻居都要到外柜先生那里去上礼,俗称“上账”,最后形成一个账簿[⑨]。一般是用白纸订成一横16开的本子,封面居中记录葬日日期,内页从左到右竖写。正文的上面是上礼者的姓名,下面是礼金数目,一般是数字的大写形式,例如“贰拾元”,这样可以避免帐目不清的事情发生。接着是实物,包括帐子[⑩]、纸[11]、花圈、桌子[12],如果不带实物,可以以现金代替,外柜就记上“折某某”多少元。所有这些项目都应根据与死者的关系距离来决定。有些与死者亲属距离相同的姻亲,比如两个女婿,可能在某些项目上共同上礼,外柜将此种情形记录为“公益”。吊簿上除了上礼者的姓名和礼物的内容以外,一般情况下是不记录姻亲的住址,譬如哪个乡镇哪个村落,这些都不在记录的范围之内,原因在于礼簿是给主家看的,主家对自己姻亲的姓氏一般都很熟悉,没有必要在特别繁忙的时候来记录上礼者的住址[13]。另外,吊簿每页末尾用阿拉伯数字记下写此页钱款总数。在整个吊簿的最后,把所收现金和实物分类计算,也用阿拉伯数字写上总数。在村民的生活中礼簿是少不了的,几乎家家都保存有吊簿以备日后参加亲属丧礼时查看,根据他人的上礼情形来决定自己如何上礼。有些是几个兄弟共有一份吊簿,通常放在长子家中。吊簿记录了不同姻亲上礼的具体情形,透露出清晰的姻亲秩序。
丧葬仪式的参与人员
李亦园把伊富高族的宗教仪式划分为家庭或个人的仪式、亲族群仪式、社群仪式[14]。这种分类方法的依据是仪式参与者的社会关系。从姻亲关系的角度来看,红山峪不同仪式有不同的姻亲参与,一些较不重要的仪式范围则限制在联姻的两个家庭之间。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那么笔者宁愿以排除了姻亲的家庭/家族仪式和吸收了姻亲的亲属仪式为首要的标准。比如年节上坟祭祖、杀猪宰羊敬老天的仪式是不允许姻亲参与的,而求雨、谢雨仪式以及其他有关农业生产的祭祀仪式可以经由地缘关系扩大到姻亲关系的范围,但是并不刻意强调姻亲关系的参与,完全是因为地缘的联系无意中扩展到了姻亲关系。凡是涉及到关系网络内的变化比如出生和死亡、男娶和女嫁等人生仪礼,因为涉及到全部的亲属,故而姻亲是必定要参与的。具体说来,整个的联姻仪式涉及到的是与家庭有直接关系的姻亲,而生育过程则把婴儿放到了与父方、母方皆有直接关系的姻亲的范围之内;丧礼关联到的姻亲范围最广,本家族的姻亲以及自家姻亲所在的家族都能够联系起来。
丧葬仪式的参与人群的范围显然超过了嫁娶仪式。丧礼上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血缘亲属和姻缘亲属都向外进行大范围延伸,而姻缘亲属在血缘亲属的基础上所延伸的范围大大超越了婚礼所指向的姻亲群体,如此不仅联系了姻亲所在的家族,同时把村落也尽可能地勾连了起来。闻讯而来的姻亲,不仅有婚礼、送粥米等场合必来的核心姻亲,而且核心姻亲所在的家族在丧礼中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甚至平时绝不来往的只要还能连上姻亲关系的姻亲在这个时候都会来,比如死者的姥姥家的表侄子。
郭于华认为,丧葬是集体性的活动,本身就是一次社会聚合的机会,这种聚合在缺少多渠道交往的传统社会中是十分必要的联系手段。她根据1988年进行的对鄂西山区的一次葬礼的观察把参加葬礼的人群分为四个层次:(1)死者的子、媳、孙、孙媳、重孙等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主要家庭成员,构成一个孝子集团,他们是丧葬仪式的主要承担者。这是与死者最亲近的家庭核心集团。(2)家族亲属与姻亲亲属集团,包括死者的兄弟姐妹及他们的配偶,死者的侄、甥及配偶子女,还有女婿、亲家、堂表姻亲及更远一些的亲属。(3)再远一层就是邻里集团,这是以地缘关系划分的,但并非纯粹的地缘关系,而是同时掺混着较淡远的血缘关系。其中包括死者自己所在村落的邻居,这其中自然有同姓的远亲,也包括死者嫁出的女儿的邻里乡亲,这些或近或远的村邻与死者有着或亲或疏的姻亲关系。(4)最后一层是由前三个层次带来的相关人土集团。这批人是死者亲属如儿孙、女婿、媳妇等的朋友、熟人或所在工作单位的同事[15]。
这四个层次,第一层实际上是丧主集团;第二层包括死者的家族近亲和姐妹、女儿等姻亲;第三层包括死者的异姓乡亲、家族远亲以及女婿的家族近亲;第四层是朋友、同事等不是直接依靠血缘、姻缘和地缘建立起来的关系。郭于华的分类是以亲缘关系为核心向外扩展而构成的,血缘亲合性是其中最基本的因素。第一层是死者的直系血缘男性亲属,把女儿排除出去,似乎是认为女儿是姻亲,但是在第二层却把死者的姐妹、女儿和死者的兄弟放在一起,这样族亲与姻亲就混合在了一起。事实上,族亲与姻亲的区别是人们区分亲属关系最主要的一个方式,在丧礼中这两类亲属关系与主家有不同的礼物交换模式。村民对于姻亲关系的分类非常清楚,除了根据亲属距离来划分成至亲和远亲以外,还有一个在类别上的划分,就是内亲和外亲[16],并且姻亲又因为女人流向的不同而在联姻家族之间产生了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17]。因此,笔者的分类在划分族亲和姻亲的前提下又进一步细分姻亲,共有7层。
第一层和郭于华的第一层是相同的,是丧主家庭即具体主办丧礼的人群,与死者有直接的血缘传承关系,属于死者的直系子孙。第二层是丧主家族的近亲即帮助主办丧礼的人群[18],比如死者的兄弟、侄子及其配偶。第三层主要是死者的娘家人(或者丈人家),他们在丧礼中最有权威,对死者具有的义务在这个场合表现得比较集中,属于内亲。此外还有死者姥娘家的后代。第四层是从死者家族嫁出去的女儿及其配偶,以及这些女婿的家族近亲,范围尤以死者女婿的家族近亲为最多,这一部分人也属于内亲,他们对死者的义务最多最重,是丧礼上索要小礼的对象。第五层是死者、孝子、孝孙的朋友、同事和仁兄弟。第六层是死者儿媳、孙媳的娘家人,俗称“外亲”,相对于其他的亲属来说对丧礼的义务最小,不摊孝。第七层是完全依照地缘关系形成的本村乡亲,他们对死者的义务是相等的,上礼多少有村落习惯的规定。
从参加丧礼的人员来看,姻亲在丧葬仪式上的参与往往不是指一个家庭,而一定会沿着血缘线索蔓延至一定范围的族亲,通过这种方式来沟通姻亲所在的家族和村落。总之,由于不同仪式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涉及到的亲属的范围也不同。另外,笔者对来参加丧礼的人员进行了有关住址的访谈,这就可以让我们看到该宗族的通婚范围,至少一半的亲戚都来自付庄乡,其他人大多来自东凫山乡、半湖乡、西集镇、徐庄镇、张庄乡、山亭镇、北庄镇。虽然这未必与全村的通婚区域相一致,但仍然能够反映出基本的通婚地理范围来。
礼物交换与关系结构
对于礼物的作用,学者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礼物能够创造和维系社会关系[19]。礼物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应该不断地被给予和回赠,永远处于流动和循环之中。如果一个礼物被保持得太久,接受者会中断与他的联系,失去可以依赖的社会基础。从莫斯的“礼物之灵”和马凌诺夫斯基的“互惠”,再到阎云翔的“礼物交换是社会关系的表达”,人们对礼物的作用的认识已经逐渐深化和具体化。笔者在这里对红山峪村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的分析,主要是在以上学者所达成的共识的前提下,来关注礼物赠送的一种特殊情境,试图发现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受到什么样的规则的制约以及亲戚之间礼物的流向如何。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应该先厘清进行礼物交换的双方。交换双方的关系对于礼物交换的方向有重要的意义。莫斯极具洞见地指出,不平衡的礼物会使关系更加活跃[20]。因此,当礼物交换的双方存在一个债务关系时,那欠债的一方将要继续还债,因而关系会不断地持续下去。而当债务平衡的时候,关系就有中断的危险。接受妻子集团和给予妻子集团的关系在最初建立的时候,由于女人的流动,彼此就形成了一种不平衡的债务关系。从此,这种不平衡性就一直扭结在亲戚交往的过程之中。亲戚交往的“亲戚理”即姻亲之间的阶序关系结构自然而然地就决定了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
红山峪是依赖宗族和姻亲关系来营造基本的社会秩序的。换言之,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就是这两项原则。但是,宗族的联系基础不需要礼物交流来保证,血缘就是最基本的联系因素。姻亲关系以女人作为中介,与生命仪式有着重大的关联。几乎所有的生命仪式都伴随着礼物交换,人们就透过生命仪礼以及节日中的礼物交换,来发展与重新界定不同群体之间的联系。一般而言,送粥米、婚礼、丧葬等仪式的礼物交换最为盛大,而老人特定的年龄仪式自然少不了女儿的参与。至于建新房、搬新居或家中有人入伍、升学、升迁,通常亲戚也会带礼物来祝贺。亲戚生病时去探望也要携带礼物。笔者记得每次过年,年前年后家里都特别忙,“忙年”是一方面,主要的还是要去看望一些亲戚,然后还要接待来拜访的亲戚。亲戚之间的交往以礼物交换为外观,这在鲁南地区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通过对红山峪姻亲关系的调查,笔者发现,礼物交换是受到姻亲关系的“亲戚理”限制的。当然,这种情境就排除了工具性礼物[21]。红山峪与白庄发生集市之争的时候,某些商店店主为了经济利益给村里的退休乡镇干部送礼,希望他们能找“上面的人”“说说话”,这种情形下的赠礼不完全等同于工具性礼物,因为干部自己也会从村里这个集市受益,同时同村人的情谊也是一个重要的成分。况且,即使是在工具性的场合,也可能受到姻亲关系原则的影响。岳父托女婿办事,他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送礼。亲戚之间的关系结构还决定了礼物往来的方向与比例。人们认为两家彼此联姻就是亲戚,相互之间就按照“亲戚理”进行往来。这“亲戚理”说的简单点,就是“闺女往娘家多花钱,娘家往闺女那边少花钱”。
从吊簿来看,丧礼是参与人员的数量和类别最多的一个仪式。笔者以2003年农历十月二十八日村民周振法母亲丧礼上的吊簿(见附录)为基础,针对作为礼物内容之一的礼金,笔者制定了一个表格来展现姻亲类型与上礼数目、比例的关系。
图表 1:周振法母亲的丧礼——姻亲与上礼金额
关 系 |
金额及百分比 |
人数及百分比 |
平均 |
邻里(朋情) |
420 |
3.48% |
40 |
13.20% |
10.5 |
宗族(本家) |
330 |
2.73% |
31 |
10.23% |
10.65 |
姻亲 |
接受妻子集团 |
7900 |
65.37% |
105 |
34.65% |
75.24 |
给予妻子集团 |
1925 |
15.93% |
76 |
25.08% |
25.33 |
两乔 |
320 |
2.65% |
15 |
4.95% |
21.33 |
总数 |
10145 |
83.95% |
196 |
64.69% |
51.76 |
朋友 |
1048 |
8.67% |
27 |
8.91% |
38.81 |
未知[22] |
140 |
1.16% |
8 |
2.64% |
17.5 |
堵哭 |
2 |
0.02% |
1 |
0.33% |
2 |
合计 |
12085 |
100.00% |
303 |
100.00% |
39.88 |
首先把上礼人与主家的关系解释一下。朋情一般是与死者同村的其他姓氏。本家即是同一宗族成员,包括外村的同宗族人员。朋友,包括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的朋友与仁兄弟关系。所谓堵哭,即是在丧葬仪式期间,在主家附近摆摊兜售儿童玩具、食品一类的人。姻亲包含三类,第一是死者家族的给出妻子集团,包括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还有叔伯侄子、堂叔侄子等人的丈人家族;接受妻子集团包括死者的姐妹、女儿、叔伯侄女、堂叔侄女等人的丈夫家族;两乔指的是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的两乔[23]。
表格中的金额总数为12085元,是所有参与丧礼的人员上礼的数目,当然除了这个上礼以外,可能还有另外的现金支出,比如有可能会把“桌子”干折成现金,因此,主家在一个丧礼上实际收入的现金,不止于12085元,周振法作为丧主,实际共收现金13300元,另外节余小礼182元,共计13482元,花圈18个,布帐79块。但是笔者此处对姻亲上礼的分析,主要是从上礼金额上来考虑,不把桌子、火纸、帐子等计算在内,不仅因为仅少数姻亲把那些实物折合成现金,更主要是由于礼金的数额基本上可以反映上礼人与主家的关系。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在所有参与丧礼的人员中,人数最多的是姻亲,占总人数的64.69%,而所上的礼竟然占到了83.95%;而在这所有的姻亲中,周振法家族的接受妻子集团人数仅有34.65%,所上的礼却超过了上礼总额的半数,达到了65.37%,平均每人上礼75.24元,而给出妻子集团所上的礼相比之下虽然也是比较高的比例——15.93%,平均每人25.33元,这与接受妻子集团相比显然还是有很大的距离。这种比例关系,明确地表明了女人的不同流向导致了礼物的流向和份量的不同。女人的流向是从给出妻子集团到接受妻子集团,但是礼物的流向与份量更偏重给出妻子集团。
表格也反映了人们对待姨娘亲的观念——“姨娘亲,不是亲,死了姨娘断了根”。两乔的儿子在村民心目中根本不算外甥,对男人来说他的外甥是他姐妹的儿子,即使一个女人说“俺外甥”,一般而言也是她的丈夫的姐妹的孩子,除非她会特别指出“俺姐的小孩”。姨表亲联姻从不会遭到任何人的非议和干涉,人们认为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姨娘对外甥的权威和约束力也是非常有限的。两乔平均礼金为21.33元,比朋友关系的平均礼金38.81要少近18元。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仪式亲属[24]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仪式上的赠送礼物,不仅仅具有仪式的意义,更重要的是经济互助。姻亲所赠礼金数额为10145元,占到了礼金总额的83.95%。死者家族的接受妻子集团所赠礼金更是超过了礼金总额的半数,反映出女婿这种身份的姻亲对死者的义务与其他人均有明显不同之处。
在所有参加丧礼的人中,女婿的的义务应该特别指出来。当父母去世,其女儿自然处于极度的哀痛之中,但是女婿不会表露出这种感情,他们主要是以实际的行动来帮助丧主。2004年7月4-8日,笔者在村民陈继荣的丧礼上看到,他的大女婿一直在帮助丧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事实上,这并不是主要的,对于丧主来说,死者女婿对他举办丧礼的帮助,更多的是在经济上。整个丧礼的过程,具有女婿身份的人包括死者的闺女婿、姐夫妹夫、叔伯姐夫妹夫、侄女婿、孙女婿甚至外孙女婿自始至终在以提供资金的方式来参与丧礼,尤其是闺女婿。
人们对女婿有不同于其他人的要求:闺女婿丧事摊讹,摊他花钱,花钱的事有三个。第一是上礼,这个有价,几个两乔一商量。第二是小礼,小礼是额外的,没大小,多准备点,人家丧主都是想法多要;第三,叫姑夫的叫姐夫的,拽着耳朵到商店里,要点烟吸,这是没数的,你给不给都行,只要能应付[25]。
丧主仅仅从死者的一个侄女婿身上就能收入2000元左右[26],如果死者有几个闺女,再有几个外孙女,除了正常的上礼以外,再加上小礼,那么丧礼的举办对于孝子来说就根本不存在任何经济上的问题[27]。我们通常认为,隆丧厚葬的习俗和观念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但是从长远来看,孝子的姻亲在举办丧礼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些情况下,丧主根本不需要一分钱的支出,有些甚至能够略有盈余。
2004年7月8日,周振法:小礼只能管闺女家要,闺女最多,侄女拉二,孙女拉三。俺爷那时候,俺两个妹妹当时拿六百都不多,一般都一千。侄女家、叔伯姐妹都比着闺女家拿。闺女不拿,侄女就不好拿。俺大妹忒困难,当时也没拿,别的姐都拿了,也不多,不然能空这么多帐?俺三个闺女家日子过得不算好,不过办事倒大方。俺爷的两班喇叭,第二班是闺女拿的,俺几个儿子说,就不找她们要小礼了。
给出妻子集团的女婿拿了小礼,实际上是帮助孝子支付给喇叭匠子的,因此小礼也叫“喇叭钱”。当场起的小礼不够支付喇叭钱,则由主家添补,若多了还是归主家,因此小礼也是一种帮助丧主举办丧礼的方式。总之,来自女婿的资金的实质是帮助孝子举办丧礼,如果闺女对丧礼的支持到达一定程度,丧主也就不会再要求他们拿小礼了。在这个意义上,包括小礼在内的来自女婿的经济支持与其说是对死者的义务,毋宁说是对丧礼举办人的帮助。从周振法父亲的丧礼来看,当时空帐的主要原因在于死者的女婿上礼太少,与正常行情相比少了几近一半,这样的结果导致了其他不同距离的女婿上礼也就逐层递减。可见,死者闺女婿上礼的多少是决定主家丧礼花费是否能够保持收支平衡的关键。
姻亲之间的这种互助受到了彼此之间的关系结构的影响。联姻家族之间存在着一种阶序性关系,即通常人们俗称的“亲戚理”,主家有丧事,其接受妻子集团理应“多上礼”,而其给出妻子集团上礼就少得多。因此我们从礼物的经济价值的大小以及各种实物就能够看出交往对象之间的姻亲关系的差异。简言之,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关系决定了礼物的流向,反过来,礼物的流向也足以区别人群之间的关系。
礼物指标与亲属网络
不同姻亲所赠礼物中,除了在礼金上有差异以外,在火纸、花圈、帐子、桌子的有无和价值的多少上也有等的不同。哪些姻亲拿哪些实物,都有习俗的规定,而又因各自与死者不同的亲属距离,实物价值又有多少的区别。熟稔村落生活的人根据礼金和实物基本上可以准确地判断出上礼者在死者的亲属网络中的具体位置。
火纸:丧礼中,每逢吃饭大老总都会喊:“烧纸的客到客屋吃饭。”“烧纸的客”暗示出只有死者家族以外的人才会拿火纸[28],这是一个区别同姓和异姓的因素。
桌子:拿桌子的人包括死者的姐妹夫、闺女婿、侄女婿、孙女婿,此外死者的丈人家/娘家,还有儿媳妇、孙媳妇以及重孙媳妇的娘家,但是这些姻亲的带客不包括在内。这里拿桌子的人基本上都是死者的给出妻子家庭和接受妻子家庭,换言之,是与死者家庭而非家族有直接联姻关系的家庭。侄女要拿桌子,因为她有一个“晚辈闺女”的身份;儿媳妇的娘家拿桌子,而侄媳妇的娘家可以不拿,因为要“拉出一个沿来”,以便“分出远近”。其实谁拿桌子拿什么样的桌子都是为了“分出远近”。
“分出远近”非常重要,不仅仅是把姻亲的类别标志出来,同时一个清晰的“远近”的序列让每一个参与的姻亲都清楚自己的位置和应尽的礼数。如果有人跨越了“远近”的界限,除非是不了解当地的习惯,否则很容易引起关系的紧张。
首先要拿桌子的是死者的闺女,她拿的通常是三牲,包括猪头、整鸡、整鱼。David根据在湖北伍家沟的田野调查,认为死者去世时其女婿送猪头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个男人从他的岳父那里获得了一个女人,由此有机会成为祖先,因此他也要帮助给他女人的人获得祖先的地位。女婿以猪头为礼物,在象征意义上使岳父成为祖先,否则丧礼就不能完成[29]。但是从红山峪村的事实来看,猪头并不具有这种意义,甚至猪头也不是死者的女婿必须要送的礼物,而且送猪头的也未必是死者的女婿,死者的娘家人或丈人家也有可能送猪头。比如2004年巩焕彩母亲的丧礼上,死者的娘家也送来了一只生猪头,还有鸡和鱼。女儿未必一定要拿包括猪头在内的三牲,上世纪60-70年代生活都极为困难,丧礼上的桌子即使是闺女也只能拿得起酥菜,那时酥菜就是最为贵重的礼物。人们以为,至亲之中,闺女和父母最为亲近,闺女婿理应多花钱,只有如此方可表示对死者的敬奉之隆重,而猪头在人们观念中是比较贵重的祭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首选礼物还是猪头。按照Daivd的说法,给出妻子家庭给接受妻子家庭以生命和成为祖先的机会,后者应予以偿还。但是这种偿还并不是以一个象征来实现的,而是在婚后长久的生活中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偿还这个债务。此外,闺女的桌子不能干折,但是其他拿桌子的亲属都可以干折桌子。
死者的侄女、孙女、重孙女的桌子是花桌子,所谓花桌子就是把芋头、萝卜刻成花形,再加上十大碗酥菜,酥菜中必有一趴子[30]炸肉。近几年还有以鸡蛋作为祭品的。现在流行侄女、孙女拿九龙一凤,即九条鱼和一只鸡。死者的姐妹、丈人家和儿媳妇、孙媳妇、重孙媳妇娘家的桌子都是十个大碗的酥菜,这就是最为平常的桌子。
花圈:花圈是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四清时开始进入村落的,当时流行学习党政机关和城市人的风气,最初送花圈的都是死者或死者的子孙的朋友、同学、同事,为了便于张扬,上面写上送花圈者的姓名。如果连朋友那样的关系都拿花圈了,而身份为女婿的男人不拿,那么人们很容易对他产生“舍不得花钱”的怀疑,所以女婿也得拿花圈。女婿中包括姐夫/妹夫、女婿、侄女婿,不包含带客。
帐子:帐子一般是一件衣服或者一身衣服的布料,只要“够衣裳料”就行,应是为了避免丧礼后使用时造成浪费。谁去吊唁,吊唁谁,都由外柜先生在帐布上贴上白纸写上黑字予以说明,这就是“帐心”,上面的字不能随便写,凡是摊送的姻亲[31]上面必写“泣送归茔”。拿帐子者与死者的关系不同,其摆放位置也不相同。
所有的本家共同拿一个帐子——白色,放在灵堂显要位置。
娘家或丈人家根据兄弟排行拿——黑色,放在客屋显要位置。
死者有几个闺女就拿几个帐子——白色,随意放在客屋。
其他所有姻亲拿的帐子除了红色以外哪种颜色都可以,但是一般不会再有人拿白色帐子,因为白色帐子是最重的礼,“是闺女的份”。本家的帐子放在灵堂,而所有姻亲的帐子都只能放在客屋,姻亲中又以孝子的舅舅最为尊贵,因此其礼物要摆放在显要位置。帐子的颜色与位置对于亲属的标志和划分是十分清晰的。
此外死者的姐妹、侄女、孙女、外孙女都拿帐子,儿媳妇、孙媳妇、重孙媳妇的娘家也要拿,但不包含带客。这和拿桌子的姻亲范围是相似的。由于过去村民普遍处于贫困状态,以至生活都难以维持,人们在给姻亲孝服时也是非常谨慎,用村民的话说就是很不“泼”,该给的才给,能不给的就不给。拿帐子的情况类似于此。80年代以后,孝服给得“泼”了,帐子也给得“泼”了,不该给帐子的都给了,一个人去世,比如孝子的两乔、孙子的两乔现在都会拿帐子。其他过去不会送帐子的姻亲也开始送帐子了[32]。
花圈——由最初的区分非亲属关系与姻亲关系到现在也可以区分给出妻子家庭与其他姻亲。
帐子——拿帐子的姻亲的范围要大于拿桌子的姻亲范围,即拿桌子的姻亲肯定也拿花圈和帐子,但是拿花圈和帐子的姻亲不一定有桌子。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帐子区分的姻亲关系处于模糊状态,本来可以不拿帐子的姻亲拿了帐子可以增加个人的威望、提升个人的名誉。
每一种礼物,不管是象征性的还是实用性的,都会被一一记录在吊簿上,以方便主家日后的亲戚往来。但是,这些礼物也完全可以让旁观者看出送礼人和主家的具体关系,甚至可以准确地排列出参加丧礼人员的亲疏秩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完全可以把一份吊簿看作是姻亲交往秩序的文化图像。
【作者简介】刁统菊,女,山东滕州人,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讲师,民俗学博士。
The List of Presents for a Funeral: a Cultural Picture of The Intercourse Order Among Affinity
【Summary 】This thesis thoroughly and detailedly analyzes a list of presents for a funeral. The view of the thesis is that the list of presents for a funeral ,as a kind of folk documents, is recorded for convenience of the intercourse among affinity but what it reflects is quite plentiful. Not only does the list of presents display the net of relatives regarding the dead as a center in people’s minds, but also it is a vivid description of the intercourse order among affinal relations. It clearly illustrates the order among affinity ——the relation with sequence through the value and index of the presents. The relation with levels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ent and value, that is they can explain each other. The relation among the groups decides the value and the moving direction of the presents, in the same way, the value and the moving direction of the presents also differentiates the relation among the groups. Generally speaking, a person familiar with country lives can exactly decides what level the person offering the present is in the levels of relatives through the amount of money and different offer.
[Key words] the list of presents for a funeral; affinal relations; present; Hongshanyu
附录:
图表 2:2003年农历十月二十八日周振法母亲丧礼上的吊簿[33]
姓名 |
上礼[34] |
帐子 |
折帐子 |
纸 |
折纸 |
花圈 |
折花圈 |
桌子 |
折祭 |
住址 |
与死者关系 |
备注 |
李传元 |
40 |
1 |
|
1 |
|
1 |
|
|
60 |
徐庄镇九子峪 |
儿媳妇的娘家兄弟 |
|
王秀珍 |
40 |
1 |
|
|
|
|
|
|
|
徐庄镇核桃峪 |
儿子的两乔 |
|
刘成海 |
600 |
1 |
|
1 |
|
公益[35] |
|
公益 |
|
付庄乡西王湾 |
女婿 |
饭15斤 |
陈继山 |
20 |
1 |
|
1 |
|
|
|
|
|
付庄乡西小观 |
女婿的叔兄弟 |
|
赵崇德 |
60 |
1 |
|
|
1 |
公益 |
|
|
40 |
徐庄镇赵山头 |
叔伯外甥家 |
|
刘广启 |
60 |
1 |
|
1 |
|
|
|
|
|
山亭镇 |
叔伯外甥女婿 |
|
孙丙业 |
600 |
1 |
|
1 |
|
公益 |
|
|
60 |
付庄乡白庄 |
孙女婿 |
|
郭旺海 |
50 |
1 |
|
1 |
|
|
|
|
|
枣庄 |
外孙女婿 |
|
王祥吉 |
500 |
1 |
|
1 |
|
1 |
|
|
50 |
付庄乡付庄 |
侄女婿 |
|
李均仅 |
10 |
1 |
|
1 |
|
|
|
|
|
付庄乡崔庄 |
重孙媳妇的娘家叔伯叔 |
|
徐文连7人 |
公益240 |
公益 |
|
公益 |
|
公益 |
|
|
|
徐庄镇白龙湾 |
孙子的仁兄弟 |
|
周恒法8人 |
公益100 |
公益 |
|
|
|
公益 |
|
|
|
半湖乡厚大西庄 |
本家 |
|
李继山9人 |
公益448 |
公益 |
|
1 |
|
1 |
|
|
|
西集镇李山头 |
儿子的仁兄弟 |
|
刘成前 |
20 |
公益 |
|
|
|
|
|
|
|
付庄乡东方山 |
孙子的两乔 |
|
张茂祥 |
2 |
|
|
|
|
|
|
|
|
付庄乡涝坡 |
堵哭 |
|
李志乐 |
20 |
|
|
|
|
|
|
|
|
徐庄镇九子峪 |
儿媳妇的娘家叔伯侄子 |
|
刘成学 |
10 |
|
|
1 |
|
|
|
|
|
付庄乡西王湾 |
姐妹的堂兄弟 |
|
段成法 |
15 |
|
|
|
|
|
|
|
|
本村 |
近门侄子的舅舅家 |
|
田传法 |
20 |
|
|
|
|
|
|
|
|
本村 |
舅舅的重孙子 |
|
王学记 |
15 |
|
|
|
|
|
|
|
|
付庄乡横岭 |
娘家的堂叔 |
|
陈学余 |
20 |
|
|
1 |
|
|
|
|
|
付庄乡西小观 |
女婿的叔兄弟 |
|
孙学友 |
10 |
|
|
|
|
|
|
|
|
本村 |
朋情 |
|
郭继良 |
20 |
|
|
1 |
|
|
|
|
|
付庄乡储峪 |
孙媳妇的娘家叔伯叔 |
|
孙景泉 |
10 |
|
|
|
|
|
|
|
|
付庄乡东方山 |
仲堂侄媳妇的娘家侄 |
|
[①]关于红山峪村,可参见田传江.红山峪村民俗志[M].沈阳: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1999。
[②]一方面,丧礼为死者的儿女提供了表示孝敬之心的机会,让人们通过一个排场的丧礼看到其儿女的孝心,并通过某些仪式来表达后代对祖宗保佑以使家族繁荣昌盛的期望;另一方面,死者其他的亲属和朋友也可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悼和尊敬,并且借此机会与孝子进行新的关系的创建。一个排场的丧礼不仅仅让死者的家人脸上有光,同时也让死者的娘家或者丈人家感到光彩。
[③]笔者把母系亲属和妻系亲属统称为姻亲,认为姻亲关系系指一切经由联姻建立的关系,是宗族成员以外的的亲属。对于男性来说,由于婚姻联系,妻子的姻亲就是他的姻亲,此外自己的姐妹及其配偶、父亲的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母亲的姻亲都是他的姻亲;对于女性来说,出嫁以后,出生家庭的父母、兄弟及其配偶、姐妹及其配偶成为自己的姻亲,其丈夫的所有姻亲在村民的观念中由于婚姻而自动成为她的姻亲。
[④]汉族社会的丧葬习俗往往被视为将死者的灵魂从阳界过渡到阴界的仪式性手段,因此历来是极尽复杂之能事,其间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和社会规则。但是关于中国丧礼的传统,王明珂却认为最主要的应是慎终追远的精神而非枝节仪式,这种精神也是维护中国文化传承与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因此他认为谈到丧礼时必然包括三项内涵:对死者遗体的处理(葬法);送葬的仪式;对“死后世界”的思想或信仰(王明珂.慎终追远——历代的丧礼[A].见姜义华、吴根梁、马学新.港台及海外学者论中国文化(下册)[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569)。事实上,关于死亡的仪式、习俗、信仰是一复杂的文化传统的综合体(郭于华.死的困扰与生的执著——中国民问丧葬仪礼与传统生死观[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P21)。因此,葬法、葬仪和人们对“死后世界”的思想观念无法分离,民间的丧葬习俗总是同人们普遍的信仰与知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王明珂对丧礼三项内涵的关注实际上都是有关于“死后”的。但是丧礼除了包含王明珂所说的三项内涵以外,还有对活人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的关心。这种关心一方面是依靠在死者的丧礼中设置一些禁忌和通过对死者坟墓的处理来确保和增加死者后代的幸福;另一方面,由于丧葬仪式中的所有参与人员的各种行为均是依赖与死者的关系而发生的,因此人们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与现实社会秩序的对应,并且可以根据这种对应来挖掘丧礼的社会根源及功能(Arthur P. Wolf. Chinese Kinship and Mourning Dress.In Maurice Freedman.Family and Kinship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189-207;Maurice Freedman.Ritual Aspects of Chinese Kinship and Marriage.In Maurice Freedman .Family and Kinship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 ,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163-187;Emily M.Ahern .Affines and the Rituals of Kinship.In Arthur P.Wolf.Editor.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270-367;李亦园.中国家族与其仪式:若干观念的探讨[J].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1986(59):47-61。另见杨国枢.中国人的心理[C].台北:桂冠如数股份有限公司.1988:1~24。)。对于丧礼,本文持这样一种观点:丧礼与现实生活中姻亲关系的秩序不仅存在着基本的对应关系,而且也是全部姻亲关系在理想层次上的大展演,更是它们在秩序和结构上的一次重组。丧礼让死者与原来亲属关系网络中的其他人的亲疏的距离发生了变化,原有亲属在亲属序列中不需要重新注册,但要重新排队,以孝子为中心来确认自己的位置、更新亲疏关系。因此丧葬仪式对于活人的意义除了希冀不可知的力量来护佑生者,更重要的是它的社会意义,那就是确立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血缘和姻缘的亲疏关系,来重新构建以孝子为中心的亲属关系网络。笔者将在其他文章中表达“丧礼是姻亲关系在秩序和结构上的重组”这一观点。
[⑤]“信”不仅仅是死者的死讯,同时也是丧礼“开门”的日子。“开门”那天就是葬礼的前一天。
[⑦]带客不是至亲,死者的至亲的女儿、同一家族的近亲都是带客。
[⑧]串礼是在仪式现场就赠送礼物或礼金。而参加喜事,则要拿“喜礼”或“添箱”,是事先拿钱,比如侄女出嫁,当姑娘的就得提前去“添箱”。
[⑨]村民在丧礼上会记录上礼,但在女儿出嫁时赠礼者多为至亲而且数目较少,容易记忆,因此很少有人会记录上礼,儿子娶媳一般家庭都会记录上礼,俗称喜簿。淄博东营村所有的人生仪礼都会有礼簿,婴儿送粥米也有“米资簿”。
[12]一般情况下行大礼的时候拿祭品的姻亲要在桌子上摆上自己献上的祭品方可祭拜死者,因此祭品就在当地被称为“桌子”
[13]除非遇到重名的现象。如果两个同名的人与死者的亲属距离不同,上礼有明显差异的时候,也不需要记录住址。
[14]李亦园.北吕宋伊富高族的宗教结构[J].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1960(9):387-409,P406~408。
[15]郭于华.死的困扰与生的执著——中国民问丧葬仪礼与传统生死观[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P53~55。
[16]至亲包括姑家、舅家、女儿家、丈人家。远亲是与至亲相对而言的,人们认为姑舅亲好几代以后彼此之间仍然有姻亲关系,虽是远亲,但有“老亲根”的。内亲和外亲是互相转化的,要看所针对的对象是谁。对一个人来说,姐妹家、女儿家、侄女家与丈人家、姥娘家都是内亲;儿媳妇的娘家是外亲。若对他的儿子来说,除以上这些内亲以外,他父亲儿媳妇的娘家也就是他的丈人家又成了他的内亲了。内亲和外亲在不同的仪式上参与范围不同,即使是共同参加一个仪式,与主家的礼物交换也有很大的差别。
[17]给出妻子集团相对接受妻子集团来说,由于送出了一个女儿,使得对方实现了家族延续和维护的理想,因此处处享有优越感。这在村民的观念中,就是一种“亲戚理”,笔者称之为“阶序性关系”。
[18]从红山峪的家族形态来看,基本上这一层能够涵盖死者家庭以外的其他家族人员。
[19]马凌诺斯基、莫斯、列维-斯特劳斯和萨林斯的著作均有此种观点,比如萨林斯与莫斯同样认为赠礼的意义是表达或确立交换者之间的社会联结,而阎云翔的结论从某种意义上否定了莫斯的观点,表明礼物在创造实际生活中的互助方面的社会意义更加浓厚。参见:【法】马赛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M].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英】B.马凌诺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M].梁永佳、李绍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法】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M].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Marshall Sahlins.Stone Age Economics.New York: Aldine de Gruyter.1972。
[20]Patricia Buckley Ebrey.Shifts in Marriage Finance from the Sixth to the Thirteenth Century.In Rubie S.Watson and Patricia Buckley Ebrey.Editor.Marriage and Inequality in Chinese Society.Berkelry Los Angeles Oxfor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1:P113。
[21]工具性礼物交换是另外的一种情形,本文不予以讨论。
[22]另有未知关系的8个人,他们与主家的关系实在无法调查清楚,就连孝子也没有了解清楚,只能等到对方有丧事来送信时才能了解了。
[24]除血亲和姻亲以外,还有一类亲属关系,是需要通过仪式来确定的,就是干亲关系和结拜关系。不管是拜干亲还是结拜兄弟或结拜姊妹,都是需要用一定的仪式(包含观念上的认同)确认的,参加了这个仪式,就有成为干亲或结拜兄弟/姊妹的资格,否则就是被排除在外的。干亲关系和结拜关系虽然不在一般我们所说的亲属关系之内,但是考虑到它们和朋友等关系的区别,有时我们也会把它放在亲属关系之内。大卫•K•乔丹(David K.Jordan)把盟兄弟(sworn brothers)叫作仪式亲属(David K.Jordan. Sworn Brothers:A Study in Chinese Ritual Kinship.in Hsieh Jih-chang and Chuang ying-chang.The Chinese Family and Its Ritual Behavior. 台北南港:Institute of Ethnology, Academia Sinica.1985:234-264)。受到他的启发,我把干亲和结拜兄弟/姊妹都称为仪式亲属。这种仪式亲属不同于血缘亲属和姻缘亲属,具有自己的特点。参见刁统菊.亲属网络与性别建构——以红山峪村为例[J].西北民族研究2005(1):166~173。
[25]访谈时间2004年7月4日,受访对象是田传喜。
[26]在2004年2月巩焕彩母亲的丧礼上,死者的大侄女婿段成良个人上400元的礼,加上几个闺女以带客的身份上礼,丧主从他一家身上就能收礼2000元。
[27]家里有好几个闺女的家庭,由于送面鱼、送闰月衣裳等习俗的规定,当父母的不仅有吃有穿,而且当儿子的也不发愁,即使经济条件不好,也无需担心将来无力举办丧礼。村里有一户人家,家中老人都已经80多岁了,当儿子的因为连续几年都在忙着盖房子、娶儿媳,把家里弄得一点家底都没有了,欠下了许多债务。但是儿媳妇并不害怕哪天老人突然去世了,因为她有五个小姑子,她对她们抱有很高的期望,“五个妮子,一人一千,就五千了”。
[28]有些人可能会忘记拿纸,但是主家并不会在意,反正吊簿里都有记录,等将来对方有白事的时候,自己也不拿就是,而且彼此都不会介意。
[29]【法】David.作为交换的权威:中国的案例[Z] .2004年9月22日北师大主楼703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演讲。
[30]“炸肉”放在盘子中的时候是趴着的形状,因此说是一趴子,“趴”此时成为量词。
[31]“摊送”就是必须要把死者送到坟地去。摊送的人和丧主家的亲属距离无疑是比较亲近的,从与丧主的关系来说,丧主的姐妹及其丈夫、姑娘及其丈夫、外甥女及其丈夫、仁兄弟,这些人都是摊送的。孝子的丈人家的亲戚不在摊送的范围之内。
[32]2004年润二月十一,本村嫁到崔庄的田传喜的女儿掺乎老公公的丧礼:掺乎的大爷叔叔大娘婶子饭后一起商量上礼的事情。最后决定一家50元,加上帐子和纸。按照以前的惯例,这样的姻亲不需要帐子,但是现在都兴,他们不拿也不好看。
[33]此表格是笔者根据实际吊簿整理而成。此处提供的吊簿内容大约是全部内容的十分之一。
[34]为了满足打印纸张的要求,该表单位一律略去,它们分别是:元、挂、元、刀、元、个、元、张、元。此处提供的吊簿内容有实际内容的大约十分之一。
[35]通常来说,凡是两人与死者有共同亲属距离的人,有些项目会共同完成,比如死者孙子的仁兄弟,他们可能一起上礼。村民把这种情形称作“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