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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春田论著选登:中国古代的“文美”理论巨著——刘勰《文心雕龙》性质评说

    时间:2008-11-21 作者:冯春田

    纵观《文心雕龙》学的发展演变,如果仅就切入到理论的研究而言,则自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始,迄今也有80余年的历史了。[1]其间发表的论著,真可谓“汗牛充栋”。按道理说,像“《文心雕龙》的性质”这样的问题,应该已得到比较符合实际的研究结论。然而,事实则或有不然,而且,这关乎性质的问题又是不可不特别注意的。本文即就此进行分析、评说。

    在本文作者以十余年用中国传统的“语文学”方法解读《文心雕龙》获得的认识而对其性质作出分析、评说之前,认为仍十分有必要对此前的有关意见作出举要式的回顾。

    据现有的相关文献资料看,对《文心雕龙》的性质问题前人早有涉及。例如明代的何良俊就说:

    古之论文者,有魏文帝《典论》、陆机《文赋》、挚虞《文章流别论》、任昉《文章缘起》、刘勰《文心雕龙》……。作文之法,盖无不备矣。苟有志於文章者,能於此求之,欲使体备质文,辞兼丽则,则去古人不远矣。[2]

    清人臧琳则说:

    刘勰《文心雕龙》之论文章,刘劭《人物志》之论人,刘知几《史通》之论史,或谓千古绝作,余所深嗜而快读者。[3]

    梁章钜则谓:

    窍谓刘勰《文心》,实文话所托始。[4]

    不论“作文之法”、“论文章”,还是“文话”,大致是一个意思,即刘勰《文心雕龙》是一部“论文”或论述文章问题的书。所谓“文”或者“文章”,指的是中国古代各文类的作品(包括“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并不限于今人所说的文学作品。可以说,在清代以前,其说大致如斯,并无背道而驰之论。

    称《文心雕龙》为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之书,大约始于二十年代前后。例如吴熙《刘勰研究》中就有“刘氏的文学批评论”一节,并认为不能不给刘勰“一个‘空前的文学批评家’的徽号”。[5]梁袆绳《文学批评家刘彦和评传》说《文心雕龙》是“一部专论文学的书”。[6]有人则对“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加以区别,例如徐善行《革命文学的——文心雕龙》就有“新文学的创造”、“批评文学的建设”的专节。[7]敞厂的《文心雕龙及其作者》则说:“它的性质是介乎文学史、文学概论、文学批评三者之间,而以文学批评的成分比较浓厚,所以后人论《文心雕龙》,每每誉之以中国的第一部文学批评专著,便是因之这个原故,但实际上《文心雕龙》则是一部综合论述文学的书。”[8]由此可以看出二十年代前后人们对《文心雕龙》性质认识的基本概况。

    值得注意的是,从明清两代的“论文”、“论文章”、“文话”或“作文之法”说,到二十年代的“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诸说,现在看来似乎是关乎不同性质的认识,其实在当时来说并无大的矛盾。“文学”一语,大约是“五四”运动以后汉语中的借词(指文学作品),源自日本语“文学bungaku”(借用古代汉语《论语·先进》:“文学,子游、子夏。”),英语literature的意译。可见“文学”是一个“来自西洋,途经日本”的词。清代以前自然无由得用,论《文心》性质便有中国传统的“论文章”、“文话”或“作文之法”之类的说法。二十年代前后论《文心》,便有“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等新的术语了。但是,“文学”的所指却并不限于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文学作品”,而是借指中国历史上所有的主要文类。因此,在当时这似乎是“约定俗成”的事,无所谓争论。譬如前述徐善行文,提到“文学批评”、“新文学”或“批评文学”,但在分析《文心雕龙》的结构或系统时又说:“第二组二十篇,‘论文叙笔’,便是历代文学的批评。”[9]可见所谓的“文学”,也就是《文心》“论文叙笔”。此后及今,大约因“文学”的内涵逐渐“西化”,人们的文学观念也有了大的变化,于是谈到“文学”便非“文学作品”莫属了,对于《文心》性质的争论也似乎因之而起,延续不断。

    综观三、四十年代以后《文心雕龙》研究的相关著述,可知大多数学者或作者都视《文心》为“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著作,[10]也有些学者认为《文心》是“文章理论”或者“文章作法论”。[11]而且,持后一种见解的学者,有的也并不否定《文心雕龙》具有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的性质。例如王运熙先生主“文章作法论”,但他又从认识角度对此作出解释:“还要说明一点,即我们说《文心雕龙》的中心是论作文之道,是研讨文章作法,是就书的写作宗旨和结构而言。若就全书内容看,则较为广泛,其中涉及不少重要文学理论问题,涉及历代许多重要作家作品的评论,并发表了许多精辟独到的见解,有些方面且有较为系统的论述,这些内容无疑使《文心雕龙》成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一部伟大著作,其价值远远超过他论述作文之道、矫正当时文风的本意。我们研究《文心雕龙》,必须把作者的写作本意和该书的客观价值区别开来。”[12]

    依实而论,视着眼角度如何,这些意见都是言之有据的:假如不是以西方或现当代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的框架来比况《文心》的理论,而是依据中国古代文学、特别是六朝以前的中国文学的事实,从而检视基于这一文学历史及其思想文化背景而产生的理论的话,视《文心雕龙》为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巨著,不能不说是合乎情理的;同样,如果着眼于中国此期“文”(包括“有韵之文”、“无韵之笔”)的特点,以及《文心雕龙》所论文类或文体的事实,视其为一部中国古代文章学著作,也不能不说是“徵实”之论;甚至有的学者从美学的角度研究《文心雕龙》,视其为中国古代的“文学之美学”著作,也是值得重视的。[13]因为,《文心雕龙》既然论述的是“文”的问题,就必然脱离不了、或者说不能不涉及到“文美”的一系列问题。在这些或同或异的意见中,最不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议论:“刘勰着力要建立的是文学理论体系。不能把《文心雕龙》说成是‘文章理论’,或其它什么理论。”[14]此乃不知何因的“必”、“固”之言,参阅上述拙论可明,无待置辩。

    当然,《文心雕龙》的性质不应是因“言人人殊”而无“定性”。不过,这种定性的研究需要选择合理的角度,否则就难免产生不必要的歧见。或者说,定性研究所论述的问题或论据要有“定性”的价值。比如,假设主张《文心》是一部美学著作,那就不是以美学的观念从《文心》中寻章摘句、借以发挥而可以了事的;如果说刘勰“着力要建立的是文学理论体系”,而不是别的理论,那应该是在对《文心》原著确实理解的基础上,提出实质性的论据,而不是想当然的议论就能令人信服或可成为定论的。本文认为:《文心雕龙》定性的研究,首先要看其论述的对象,其次看刘勰对“文”的本质属性的看法及由此而形成的观点,三是看其论文时的主要理论标准。下文即据此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如上文所说,要讨论《文心雕龙》的性质问题,就要看它所论述的对象及由此而来的基本观点。

    刘勰《文心雕龙》自然是“论文”之作,它论述的是“文”的一系列问题。《序志》篇说的明白:[15]

    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

    盖《周书》论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辞训之异,宜体於要。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

    这一点无需多说。而刘勰所论之“文”(又称“文章”),包括六朝以前的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诸文体或文类的作品(这也就是《文心雕龙》“论文叙笔”部分、即《明诗》篇到《书记》篇所论到的各种文体)。我们可以称之为“文章”或诗文辞章,但又与今人通常所谓“文章”在涵义上并非完全相同。

    那么,刘勰对“文”的本质属性是如何看待或阐释的呢?据此而来的基本观点又是如何的呢?《文心·序志》篇说:

    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

    据此,可知《文心》前五篇《原道》、《徵圣》、《宗经》、《正纬》、《辨骚》所论述的,乃“文之枢纽”、即关于“文”的关键性问题。[16]而“本乎道”,即“文之枢纽”之首《原道》一篇所论述的问题。所谓“本乎道”或“原道”,显谓“文”乃本其所以然之规律(“道”)而形成(或产生)之意;《原道》所论,即包含了刘勰的“文”的本质或属性论。

    《原道》篇说: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於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如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以上引文从总的方面看,是对“文”、“与天地并生”的论述;而“形立则章成”、“声发则文生”则是对“文”乃“道之文”或“文由自然”的理论概括。从另外的角度说,又是以天地、动植万物皆有其“文”,来论证作为“有心之器”的人类,更应有其“文”。作为现在对其研究而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刘勰的论述,了解刘勰心目中的“文”是什么,也就是说,可以使人们认识刘勰所谓“文”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刘勰阐述“人文”(人类的诗文),论述人类必有其“文”,证之以自然界事物皆有其“文”(“文”即形象声色之类):“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所谓日月星象、山川纹理之类的天、地之“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以及“调如竽瑟”的“林籁结响”和“和若球锽”的“泉石激韵”,此所谓“动植皆文”(包括和谐如乐的声响);而“人参天地”,“为天地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此所谓“人文”。可见,“丽天之象”、“理地之形”是美的(“丽”:表示“使……丽”;“理”:表示“使……富有纹理”);[17]龙凤之“藻绘”,虎豹之“炳蔚”(犹“炳蔚之姿”),可逾画工之妙的“云霞雕色”、无待锦匠之奇的“草木贲华”,以及如同竽瑟、球锽之乐般和谐美好的“林簌结响”、“泉石激韵”,自然也是美的。可见,刘勰所谓“文”,实则即“美”(或者说具有“美”的属性)。这一点不应再有疑义。[18]进而,刘勰以是美的载体的天地及动植万物之“文”来证明人类自应有“文”,说明刘勰认为人类之文更应是美的。何况,刘勰在论述天象、地形之类的“文”后,接着更进一步论证:“人参天地”、“性灵所钟”,“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那么其“文”非美而何?在刘勰看来,“人文”更应是美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刘勰的理论中,“人文”的本质属性就是“美”。

    在《原道》的以上所引关于“文”的论述中,刘勰提出了“道”与“文”的关系理论。刘勰认为:“文”(包括天象、地形在内的广义的“文”)“与天地并生”,以至于动植万物皆有其“文”,故人类更应具有“文”——这是由天地乃至动植万物“形立则章成”、“声发则文生”的规律所决定的;人类之有“文”,则是“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的“自然之道”。在这里,刘勰特别强调“道”的“自然”(指世界万物自身之所然)特性。因此,这也就强调了从天地到人类之“文”存在的必然性。[19]

    不过,如果认为刘勰《原道》篇提出“道”、“文”关系论仅仅是在一般意义上揭示人类及万物莫不因其“自然”而有其“文”的规律,现在看来还远远不够。而事实上,刘勰从“文”“与天地并生”的命题入手,以天地及动植万物莫不有“文”乃是由事物自身规律所决定的为证,进而论到人类有“文”则是因其自身规律而然,这是想在根本上或从规律的不可移易性上来论证人类有“文”这种“美”的形式是必然的。因此,《原道》篇提出的“道”、“文”关系论或人“文”“自然”说,其根本的意图是要揭示“文美”(说到终极,却是人的诗文之美)具有规律(“道”)的规定性。

    由以上的讨论,似可以看到:所谓“文”本“自然”,就是“美”本“自然”;显然,这样“文美”就具有了规律上的必然性的理论意义,也就是说,刘勰从事物(包括人类)自身规律使然的哲学角度阐释了“文美”的属性。因此可以说,刘勰在最基本的理论方面,是立足于“美”的属性来看待诗文辞章的。[20]

    如果细读《文心》,可知首篇《原道》提出的“道”、“文”关系理论或“文美”属性论,是贯彻全书的。下文将就此进一步加以讨论。

    如刘勰所言,“文”(或“文章”)乃“情理设位,文采行乎其中”,亦即“万趣会文,不离辞情”(《文心·镕裁》篇)。“辞”和“情”是诗文辞章的两大要素。而刘勰《情采》篇是这样论述“文”的属性及其“情”、“采”关系的:

    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象,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其为彪炳,缛采名矣。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最民;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

    刘勰认为:圣贤的“书辞”,统称为“文章”,还不是“采”又是什么呢?其意谓:往昔圣贤的“书辞”,都是称为“文章”的,所以就是“采”(美采,美的文采)。可见,刘勰认为“文章”与“美”是分不开的(当然,此处的“文章”是沿用了古义,与现在所谓“文章”含义不同),“美”是“文”或“文章”的属性。在以上《情采》篇引文中,刘勰又以“水性虚”而结为沦漪、“木体实”而绽放花萼,来说明“文附质”的道理(“沦漪”、“花萼”为“文”,“水性”、“木体”为“质”);以“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来说明“质待文”(一定的“质”有待于“文”来体现,即“文”为“质”的表现体)的道理。以“文附质”、“质待文”的“文质”关系论为前提,进而论证:人类的“文”本是表达心灵情性、描绘物象的,“镂心”而“织辞”,其所为者本身即是彪蔚炳明之事,所以便有了“缛采”(华美的文采)的名称。在这里,刘勰更是再明白不过地宣示了“文”即“美”的观点。

    此外,《情采》篇引文中刘勰所说的“立文之道”,则正是他在《原道》篇里所论的天象、地形、“动植皆文”以至“人文”皆本其“自然”而产生的进一步阐述;他说的“神理之数”即对“立文之道”而言,无非是说各种“文”的形成皆其“自然”(自身如此),非外因所主宰,故视为神妙之理(“神理”)。[21]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刘勰在《情采》篇里不只更为明确地阐述了“美”即“文”的属性问题,而且又强调了其“自然”或在规律上的必然性。

    在《情采》篇里,又有一段因人们对“文”、“质”问题的不同看法而发的“折之中和”之论。刘勰说:

    《孝经》垂典,丧言不文:故知君子常言未尝质也;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而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韩非云“艳采辩说”,谓绮丽也: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文辞之变,於斯极矣。

    刘勰论文,“原道”、“徵圣”而“宗经”,所谓“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文心·序志》)。事实也证明,《文心》中的许多基本观点都脱胎于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圣训”,同时也吸取了一些其他学派的思想精华。而在这继承和吸收方面,刘勰也堪称典范,有时确实是“别有会心”。《孝经·丧亲》章里有“言不文”的话,谓“丧言”不能华美文饰;而刘勰由此而理解为,所以“君子平常的言辞却不是质朴无文的”,因而证明了他的“文美”之说。老子《道德经》里有“美言不信”的话,刘勰解释说:由于老子痛恶不真实,所以才说这样的话,而《道德经》一书,却文辞精妙,并非“弃美”,同样也是证明了刘勰自己的“文美”观。此外,刘勰又引庄子、韩非之说,断定“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是文辞之美巧变化的极致。可见,刘勰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即证明“文”的本质属性就是“美”。黄侃(季刚)《文心雕龙札记》论《情采》之旨,颇值得注意:“(彦和)首推文章之称,缘於采绘,次论文质相待,本於神理,上举经子以证文之未尝质,文之不弃美,其重视文采如此,曷尝有偏畸之论乎!”[22]刘勰“首推文章之称,缘於采绘”等等,其意皆在证明“文美”“本於神理”(此外“神理”对上文“立文之道”而言,即“道”或“自然之道”),黄说得刘氏本意。

    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也不能忽略了刘勰在《文心·序志》篇中所说的一段话:

    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子“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岂取驺奭之群言雕龙也?

    可以说,这是刘勰对《文心雕龙》一书的“题解”,关乎其书性质或主旨。尽管刘勰对其书名的“文心”解释为“为文之用心”(陆机《文赋》:“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但他又说因为“心”是“美”的,所以才用它——这难道不是因为“文美”才用美“心”或“文心”吗?而“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雕缛”谓文采藻饰或使其有华美的文采),更是再清楚不过地道出了“文美”的属性。尤可注意的,这是刘勰对于《文心雕龙》的说明,也就是对《文心雕龙》一书性质的说明;在此,刘勰又特意强调了“文”或“文章”之美的属性。

    据上所述:《文心》既为“论文”或论述文章问题之作,而刘勰是从规律(“自然”、“道”)的哲学高度揭示或阐述“文”的本质属性(美)的;《序志》篇对《文心雕龙》的说明亦明确地显示出它是一部关于“文美”问题的著作。因此,完全可以认为:《文心雕龙》是一部中国古代关于“文美”问题或“文的美学”巨著。

    上文从刘勰的“人文”本质或属性论的角度探讨了有关问题,通过刘勰对“文”的属性的阐释论述,可以看出《文心雕龙》是一部中国古代关于“文美”问题的著作。现在,本文将从《文心》“论文”的最基本的理论标准方面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讨论。

    在《文心》的“文之枢纽”中,继首篇《原道》之后,便是《徵圣》、《宗经》,刘勰的“论文”标准在其中有集中的体现。[23]

    《徵圣》篇根据与孔子有关的言论和故实,归纳出“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三事,接着说:

    然则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夫鉴周日月,妙极机神;文成规矩,思合符契: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故《春秋》一字以褒贬,《丧服》举轻以包重,以简言以达旨也;《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书契断决以象 ,文章昭晰以象离,此明理以立体也;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而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徵之周孔,则文有师矣。

    在这里,刘勰认为“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是“含章”、“秉文”——即为文的金科玉条。其中,“志足”、“情信”是诗文情志方面的标准,“言文”、“辞巧”是诗文辞采方面的标准。而“足”、“信”和“文”、“巧”是对情志和文辞的各自的美学要求或标准。可见,情志的充实纯正(“足”、“信”)和文辞的美好巧妙(“文”、“巧”,“文”谓有文采)的统一,就是刘勰对于“文”或“文章”之美的标准。而这一标准又绝非空洞的教条,其具体化,就是刘勰所提出的儒圣之文“鉴周日月,妙极机神;文成规矩,思合符契”,也就是“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或者“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尽管“志足言文”、“情信辞巧”的“文美”标准是刘勰基于孔子之言及儒家经典所概括出来的,但是孔子的话主要是着眼于“政化”、“事功(迹)”和“修身”而发的,完全用之于“文章”的美学角度并且作为一种标准,不能不承认刘勰熔旧铸新的本领;不能不认为汲取式的继承发展,堪称哲人式的继承。

    刘勰倡导为文宗法周孔,所谓“徵之周孔,则文有师矣”,这里边自然就包含着刘勰以“圣文”为完善范式的意思。从另一角度看,刘勰特别强调的是“文美”要在“志”“情”的“足”“信”和“言”“辞”的“文”“巧”方面的不可偏废,或缺一不可。《徵圣》篇说:

    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颜阖以为“仲尼饰羽而画,徒事华辞”。虽欲訾圣,弗可得已。然则圣人之雅丽,固衔华而佩实者也。

    这是认为圣人为文“抑引随时,变通会适”,文辞形式与情志内容的表达巧妙或完美地统一为一体。而刘勰驳斥颜阖对孔子的批评,却是强调文章文辞美的不可或缺。《庄子·列御寇》记载:“鲁哀公问乎颜阖曰:‘吾以仲尼为贞干,国有其瘳乎?’曰:‘殆哉圾(汲)乎!仲尼方且饰羽而画,从事华辞,以支为旨,忍性以视民而不知不信,受乎心,宰乎神,夫何足以上民!……’”[24]鲁哀公欲以孔子为卿相,颜阖则以为不可,理由是孔子修文德,倡仁义,“修饰羽仪”,[25]“圣迹既彰,令从政任事,情伪解华,析派分流为意旨也”。[26]刘勰驳斥颜阖“虽欲訾圣,弗可得已”;进而引入到文章的品评,说:“然则圣文之雅丽,固衔华而佩实者也。”按如驳颜阖,可谓:“贞干可则”,不仅仅在于有忠贞干济之德,同时亦需要修文饰仪,所谓政化、事功(迹)、修身皆当“贵文”;但刘勰却将这种“文”、“实(质)”关系引申到文章范畴,其意显谓:“文”不应只是情志内容充实纯雅,而且文辞形式亦应华美。所谓“衔华而佩实”,就是圣文“雅丽”(“雅”谓情志内容雅正,“丽”谓文辞华美)。所谓“雅丽”就是圣文之美,它和“志足言文”、“情信辞巧”一样,就是刘勰的“文美”标准。

    在《徵圣》之后便是《宗经》,倡言为文“宗经”是《宗经》篇的主旨。本篇在论述“圣文”(经)的种种典范性之外,又具体地提出为文宗经的“六义”之说:

    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同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扬子比雕玉以作器,谓五经之含文也。

    “六义”即为文“宗经”在六个方面的意义:“情深”、“风清”、“事信”、“义直”(“直”谓贞正)、“体约”、“文丽”。其中的“深”、“清”、“信”、“直”、“约”、“丽”是对文章的“情”、“风”、“事”、“义”、“体”、“文”各成素审美标准。刘勰既然以此作为“文能宗经”的意义或益处,他自然是把它作为文篇各成素理想的审美标准。这“六义”自然又可区分成“质”(“情”、“风”、“事”、“主”)和“文”(“体”、“文”)两大成素的审美标准,所以它同样是文章情志内容和表达形式完美和谐地统一的标准。颇能说明问题的是,刘勰在标举出“文能宗经”的“六义”说之后,又引扬雄“比雕石以作器”来说明经典之有文采,[27]亦同样强调文采美的不可或缺。正因为刘勰认为儒家经典是“衔华而佩实”、即“文”“质”完善统一的典范,所以才力主“文能宗经”,他感慨道:

    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励德树声,莫不师圣;而建言修辞,鲜克宗经。是以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正末归本,不其懿欤!

    显然,刘勰认为:孔子“四教”(《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符采相济”(“符采”谓文、行,比况文之“文”“质”),人们“励(迈)德树声”都以圣人为师表,但是为文却很少能宗法儒家经典这种“符采(或“文质”)相济”的思想。其结果是“楚艳汉侈”、流弊延绵。所谓楚之“艳”、汉之“侈”,即文采辞藻过度,与“质”不称,失“符采相济”或“文质相称”之义,有背“雅丽”之则,所以刘勰呼吁为文“宗经”、“正末归本”。可见,刘勰力倡为文“宗经”的真谛在于主张为文“质”、“文”要完美地统一。“徵圣”与“宗经”,一就为文的师表(圣人)而言,一就文的典范(经)而言;然究其主旨,可谓“殊途同归”,即都是强调文章情志内容和文辞形式的完美和谐。同时,这也就是刘勰理想的“文美”标准。[28]

    关于文章“文”、“质”和谐的文美理论,《情采》篇又有专论。其中说:

    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於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於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

    是以联辞结采,将欲明经,采滥辞诡,则心理愈翳。固知翠纶桂饵,反所以失鱼。言隐荣华,殆谓此也。是以衣锦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夫能设谟(模)以位理,拟地以置心,心定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摛藻,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於红紫,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

    刘勰以“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於淑姿”为喻,说明“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於情性”,从而揭示了“文美”的根本在于情志内容(或决定于情志内容)的道理;因此,如果文辞过度华丽或奇诡,则导致文质不称、情志不显。在这里,刘勰强调的是在“述志为本”的前提下合度适中的文采美,这显然正是“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或“衔华而佩实”以及“雅丽”的“文美”标准的理论阐述。

    既然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以“志足言文”“情信辞巧”或“衔华而佩实”的“雅丽”之美作为其“论文”的理论标准,我们就有坚实的依据认为它是一部中国古代关于“文的美学”的著作。

    * * * * *

    据前所述,可知《文心雕龙》本属“论文”之作,刘勰认为“美”是“文”的本质属性,而他“论文”的标准是“志足言文”“情信辞巧”或“衔华而佩实”的“雅丽”,亦即情志内容和文辞形式两大方面的的和谐的美。而实际上,也就是在刘勰具体论文时,不论在“论文伤叙笔”部分(即所谓文体论),还是在“割情析采”部分(即所谓创作论和鉴赏论),这一“文美”标准无不贯彻其中[29]。那么,我们又何理由不认为《文心雕龙》是一部关于“文美”问题或“文的美学”著作呢?又如前文所说,《文心》所论的文与今之“文学”(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相当悬殊,含“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两大类,古人可径谓之“文”或者“文章”,但与今之“文学”或“文章”所含文类、文体也均有较大差别。权衡取舍,为较合乎传统及实际起见,不妨仍沿用“文章”一语;而《文心》之“文的美学”,就不妨称之为“文章美学”。因此,这里可以用一句定性的话来结束本文:《文心雕龙》是一部中国古代的“文章美学”巨著。[30]

    注释:

    [1]黄侃1914年至1919年曾在北京大学讲授《文心雕龙》,作札记三十一篇,此后印作讲义;1927年取《神思》后二十篇札记,由北京文化学社刊印;1935年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刊印《原道》以下十篇札记。1962年,中华书局上海印刷所出版《文心雕龙札记》一书。

    [2]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文》,卷二三。

    [3]臧琳《经义杂记·三刘三绝》,卷二五。

    [4]梁章钜《楹联丛话序》。

    [5]载上海《时事新报》副刊《学灯》,1924年5月9-10日。

    [6]载《小说月报》第17卷《中国文学研究》下,1927年6月。

    [7]载《孟晋非战专号》第2卷10期(1925年10月)。

    [8]载《庸报》1938年6月14-15日。

    [9]同注[7]。

    [10]如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1962)、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1943)。持此说者后来更众多非一,不繁举。

    [11]如杨柳桥《文章理论的唯心主义本质》,《文史哲》1980年1期;王运照《文心雕龙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其他不录。

    [12]王运照《说〈文心雕龙·序志〉的一段话》,《文心雕龙研究》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13]例如:缪俊杰《深入探讨刘勰的美学思想》,《武汉大学学报》1980年5期;张少康《刘勰美学思想的评价问题》,《安徽大学学报》1986年3期、《〈文心雕龙〉在中国古代美学或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地位》,收入作者《文心雕龙新探》(齐鲁书社1987年出版);[日]冈村繁《〈文心雕龙〉中的五经美和文章美》,李庆泽译,《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2期;冯春田《“文心”与“雕龙”——关于《文心雕龙》文章美学的探索》,香港中文大学1992年国际“魏晋南北朝文学研讨会”论文,载《魏晋南北朝文学论集》(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出版)、《论“自然”观是〈文心雕龙〉文章美学的理论基础》,1995年《文心雕龙》国际研讨会论文,载《中国国学》1996年卷。

    [14]见《文心雕龙综览》第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出版。

    [15]《文心雕龙》引文均据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除引文标点或有未从外,为打印方便,僻异字改为相应的通行字。下皆仿此,不另注。

    [16]见拙文《论〈文心雕龙〉前三篇的理论结构》,原载山东社科院《语言文学论集》(1986),又载《文心雕龙学刊》第6辑(1992)。

    [17]见拙著《〈文心雕龙〉释义》9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86年出版。

    [18]参见:张少康《〈文心雕龙〉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地位》,日本九州大学中国文学会主编《〈文心雕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印行;另参见本文注[13]冈村繁文、冯春田文等。

    [19]参见拙文《〈文心雕龙·原道〉之“道”本原略考及其特性辨》,《东岳论丛》1989年6期。

    [20]参见本文注[13]、[18]张少康、冯春田文。

    [21]参见拙著《〈文心雕龙〉释义》197页。

    [22]《文心雕龙札记·情采》。

    [23]参见本文注16拙文。

    [24]《庄子》引文据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61年)。

    [25]《庄子·列御寇》篇成玄英疏。

    [26]《庄子·列御寇》篇成玄英疏。

    [27]扬雄《法言·寡见》篇:“或曰:良玉不雕,美言不文,何谓也?曰:玉不雕,玙璠不作器;言不文,典谟不作经。”

    [28]参见本文注[16]拙文。

    [29]限于篇幅,这一问题当另文详论。

    [30]拙文曾已用“文章美学”这一提法,请参见本文注[13]拙文。

    原载《孔孟月刊》第三十五卷第十二期(台湾,1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