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学者文存

    学者文存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冯春田论著选登:由“人格之善”到“情文之美”——论《文心雕龙》之“文质”论对孔子思想的继承

    时间:2008-11-21 作者:冯春田

    刘勰所撰、成书于齐梁时期的《文心雕龙》(注一),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或文章(诗文辞章)学理论巨著。(注二)其理论之系统、观点之精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关于诗文辞章的“文质”论,则是《文心雕龙》的重要理论之一,它包含着诗文辞章的“质”(或内容,情志义理)和“文”(或形式,文辞采藻)及其关系这类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其中之精萃,则是认为“文”的内容和形式(即“文”和“质”)应合度适中,形成和谐美好的统一体。所以说,《文心雕龙》“文质”论的核心,就是关于“情文之美”的理论(“情文”,即人类的诗文辞章,《文心·情采》篇语)。(注三)

    刘勰力倡为文要“征圣”、“宗经”,认为“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文心·序志》篇)(注四);他又是以周公、孔子诸圣为楷模、以圣人经典为范式确立起论文的理论标准的,认为“圣文”正是“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或“衔华而佩实”、即“文质”和谐完美的典范(《文心·征圣》、《宗经》篇)。因此,刘勰的“文质”论与儒家“圣哲”,特别是孔子的思想密切相关。可以说刘勰是继承了孔子有关修身的思想或“人格之善”的标准而阐扬、发展成为其“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的。由“人格之善”到“情文之美”,是刘勰对孔子思想在文学理论领域的一大发展。本文即就此加以讨论。

    作为《文心雕龙》“文之枢纽”(《文心·序志》篇)之一的《征圣》篇,主旨在于论述“圣人”为文的典范性与“征圣立言”的必要性;同时,刘勰也提出了归纳、概括出“圣哲彝训”(《文心·论说》篇)的“文质”观。

    《征圣》篇说:

    夫作者曰圣,述者曰明,陶铸性情,功在上哲,夫子文章,可得而闻:

    则圣人之情,见乎文辞矣。先王圣化,布在方册;夫子风采,溢于格言。是

    以远称唐世,则“焕乎为盛”;近褒周代,则“郁哉可从”:此政化贵文之

    征也。郑伯入陈,以文辞为功;宋置折俎,以多文举礼:此事迹(绩)贵

    文之征也。褒美子产,则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泛论君子,则云“情

    欲信,辞欲巧”:此修身贵文之征也。然则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

    所谓“见乎文辞”的“圣人之情”,即下文所述“政化”、“事迹(绩)”、“修身”莫不崇“文”(“贵文”)的思想。而“修身贵文”,则是归纳自孔子关于修身的如下言论。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冬十月,子产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注五)

    《礼记·表记》:

    子曰:“君子不以色亲人;情疏而貌亲,在小人,则穿窬之盗也与?”子曰:“情欲言,辞欲巧。”(注:“巧谓顺而说也”疏:“此明更申以情、行相、副”;“既称情疏而貌亲,故更明情貌信实,所以重言之也”;“‘辞欲巧’者,言君子情貌欲得信实,言辞欲得和顺美巧、不违逆于理,与‘巧言令色’者异也。”)(注六)

    《左传》所载孔子之论,认为“言”乃宣达“志”的载体,“志”须“言”而明,而“言”又待文巧才传之久远(注七);《礼记》所载孔子之言,说的则是情志信实而又言辞美巧:这都是对修身或君子人格而言的,指的是情志和言辞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兼美。刘勰却把孔子这种“修身”说中的情志和言辞关系思想引申阐延,用之于其论文或诗文辞章的“文质”论中,认为“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即情志内容(质)充实诚信而又文辞(文)美妙,乃是为文的金科玉律、也就是达到“情文之美”的标准。因此可以说,由孔子的关于修身以求“人格之善”的“言”和“志”或“情”和“辞”关系说,扩展到文的“情”和“辞”或“志”和“文”的关系领域,而成为“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这是刘勰对孔子思想的重要发展。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刘勰提出的“圣文”“雅丽”说,又正是针对有人对孔子人格的訾议而发的。

    《征圣》篇说:

    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美)。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矣。颜阖以为“仲尼饰羽而画,徒事华辞”,虽欲訾圣,弗可得已!然则圣文之雅丽,固衔华而佩实者也。

    刘勰认为:“圣文”“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亦即内容和形式完美地统一为一体;“圣文”之美,即“雅丽”之美(“雅”谓内容美,“丽”谓形式美),也就是“衔华而佩实”的“情文之美”的理想标准。在此,刘勰又是以驳斥颜阖(春秋战国间鲁国隐士)对孔子“文质”美备人格的訾议,而提出“圣文”“雅丽”的文美观的。

    颜阖訾圣(孔子)事载《庄子·列御寇》:

    鲁哀公问乎颜阖曰:“吾以仲尼为贞干,国其有瘳乎?”曰:“殆哉圾乎!仲尼方且饰羽而画,从事华辞。以支为旨,忍性以视民而不知不信。受乎心,宰乎神,夫何足以上民!……今使民离实学伪,非所以视民也。为后世虑,不若休之。难治也!”(郭注:“夫至人以民静为安,今一为贞干,则遗高迹于万世,今饰竞于仁义而雕画其毛彩。……从事饰画,非任真也。”成疏:“方将贞干辅相鲁廷,万代奔逐,修饰羽仪,丧其真性也。后代人君,慕仲尼遐轨,安忍情性,用之临人,上下相习,矫伪黔黎,而不知已无信实也。”)(注八)

    鲁哀公以孔子具忠贞干济之德,欲委以辅相鲁廷之任,而征询于颜阖。颜阖则认为孔子倡仁义、崇礼仪(即所谓“文”),事属“饰羽而画,从事华辞”,而“令民离实学伪”。本来,仲尼既怀忠贞干济之德,且又重仁倡礼,正是“贵器用而兼文采”或“雕而器”(《文心·程器》篇)的贞干。在刘勰看来,这不仅是孔子自身人格的事实,而且也体现着孔子注重的完善的、或“质”、“文”美备的人格理念。颜阖所议,则纯然是从“治民”、“使民从”的治权观念出发,对孔子加以訾议。刘勰则在驳斥颜阖的同时,从论文的角度阐扬了孔子对“德(质)文”兼备的人格理念,提出了“圣文”乃“衔华而佩实”的理论评价,并且作为《文心雕龙》论述诗文辞章问题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文质”兼备的“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

    在同属“文之枢纽”的《宗经》篇中,刘勰又从“圣文”(即经)“质”、“文”各成素及其完美统一的角度加以论述,以阐明他的为文“宗经”之论。其中,亦体现出刘勰的“文美”观或“情文之美”的标准与孔子修身思想及完善人格理念的密切关系。

    《宗经》篇说:

    若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扬子比雕玉以作器,谓五经之含文也。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励德树声,莫不师圣,而建言修辞,鲜克宗经。是以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正末归本,不其懿欤!

    刘勰认为:为文若能宗法圣人经典(五经),则有六大益处,即可在“情”、“风”、“事”、“义”、“体”、“文”六方面达到“深而不诡”、“清而不杂”、“信而不诞”、“直而不回”、“约而不芜”、“丽而不淫”的境界。实际上,这也就是使文在有关“质”(“情”、“风”、“事”、“义”)和“文”(形式,“体”、“文”)两大范畴内达到完美和谐。因此,刘勰才举出扬雄“玉不雕,玙璠不作器;言不文,典谟不作经”的譬喻(注九),来证明“五经”不仅内容典雅美好,而且文辞表达形式也是美好的。可见这也就是《征圣》篇所说的“圣文”“衔华而佩实”、或“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的“文质”兼备的文美观。在此,刘勰又是以孔子“四教”(实则也可视为教育或修身思想)中有关的内容及其关系来作为其理论依据的。

    《论语·述而》: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集解》:“四者有形质,可举以教。”《正义》:“‘文’谓先王之遗文,‘行’谓德行,在心为德,施之为行,中心无隐谓之忠,人言无欺谓之信。此四者有形质,故可举以教也”)(注一〇)朱熹注引程子:“教人以学文修行而存忠信也。”(注一一)

    孔子“四教”之“文、行、忠、信”,按旧注“文”谓“先王之遗文”,“行”谓“德行”。刘勰所谓“四教所先”,即指“文”、“行”而言(“文”、“行”居“四教”之首);所谓“符采相济”即是说“文”、“行”相济(“文”为“采”,亦即“文质”之“文”;“符”为“行”,亦即“文质”之“质”),也就是“文质”相济相成的意思。不过,孔子“四教”之“文、行”系对教育与完善人格而言,强调的是“文行(质)”或“文质”兼备。(注一二)而刘勰则以孔子施教的“文质”兼备思想作为依据,施之文章,把“四教”之“文行(质)”关系思想阐扬为诗文辞章的“文质”关系论,成为“符采相济”(或“文质相胜”亦即“衔华而佩实”)的关于“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刘勰《宗经》篇上述引文明白地宣示了这一观点:孔子“四教”,“符采(即‘文行’或‘文质’)相济”,人们修身立德(“励德树声”),莫不以圣人为师表(即秉持“四教”之“文行”兼备之训);但写作文章(“建言修辞”),却很少能够宗法圣哲经训、亦即未能像“励德树声”那样宗法圣人“文行”兼备的训教。显然,刘勰是认为孔子“四教”中的“文行”兼备思想,不应该只是作为教育或修身以求人格完善的信条,而同样应该作为世人在为文方面“文质”兼备以求“情文之美”的“圣训”(《文心•正纬》篇语)。而由此,似乎足以使我们看到刘勰“文质”兼备的“情文之美”理论标准对孔子关于“文质”兼备以求“人格之善”的修身(或教育)思想的继承关系了。

    《文心雕龙•情采》篇专论诗之辞章之“情”与“采”的关系,实则是一篇关于诗文辞章“文质”问题的专论(“情”属“质”的范畴,“采”属“文”的范畴)。由此,同样可以看出刘勰“情文之美”的“文质”论与孔子关于“人格之善”标准的关系。

    《情采》篇说:

    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是以联辞结采,将欲明经(按:“经”谓“情”,上文“情者文之经”),采滥辞诡,则心理愈翳。

    夫能设谟(模)以位理,拟地以置心,心定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摛藻,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

    刘勰以“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为喻,说明文美的根本在于文的情志内容;又以“经”和“纬”的关系,说明“情”之于“采”是“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的关系(《文心·体性》篇),认为“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是“立文之本源”。正因为文美的根本在于“情”、“理”,所以采藻过度、文辞侈靡,反而导致情理不显,造成“文质”不谐。设使如此,则何言文美?所以,刘勰提倡的是“要约而写真”的“为情而造文”或“体情”之作(《情采》),强调的仍然是“情采”或“文质”兼美(或和谐)的文美标准。他认为在“心定”、“理正”的前提下而“结音”、“摛藻”,做到“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彪炳而芜辞不生,亦即使作品情志纯正而文辞美好,则可称得上“雕琢其章,彬彬君子”了。而所谓“彬彬君子”,则又正是孔子关于“君子”美善人格的标准。

    《论语·雍也》: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集解》引包咸曰:“彬彬,文质相半之貌。”《正义》:“此章明君子也。‘质胜文则野’者,谓人若质多胜于文,则如野人,谓鄙略也;‘文胜质则史’者,言文多胜于质则如史官也。‘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者,彬彬,文质相半貌,言文华、质朴相半彬彬然,然后可为君子也。”(注一三)朱熹注:“野,野人,言鄙略也。史,掌文书,多闻习事,而诚或不足也。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貌。”(注一四)

    可见,孔子所谓“文质彬彬”本是关于“君子”美善人格的理念或标准,它强调的是人格上的“质”、“文”兼备(或相济相成):“质胜文”则鄙略,“文胜质”则浮华,唯有“文质”兼备而相称(“彬彬”),才是君子美善人格的理想境界。显然,刘勰把孔子“文质彬彬”这一“人格之善”的理想标准用于诗文辞章的“文质”论,是指诗文辞章的“文质彬彬”,亦即指在“述志”、“体情”或“明理”充实雅正的基础上,而又文辞美好,实则即“文质相胜”、“华实相扶”(《文心·才略》篇)、“华实相胜”(《文心·章表》篇)的关于文的“文质”论,或“衔华而佩实”(“雅丽”)的“情文之美”标准。

    通过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就孔子关于修身、施教或“人格之善”的思想及标准而言,是注重或强调人的品格上的“文质”相称(或兼备);在刘勰“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来说,则是主张“人文”(诗文辞章,《文心·原道》篇语)的“文质”相称,即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的完美统一,有“志足言文”、“情信辞巧”或“衔华佩实”的“雅丽”之美。刘勰这一“情文之美”的理论标准,则正是脱胎于孔子关于修身或“人格之善”思想;由“人格之善”到“情文之美”,是刘勰对孔子思想的阐扬和发展。由此,也就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关于写作或品评的最基本的重要理论标准;而这一“情文之美”的“文质”关系论,即使在今天看来,仍不失为一条文学创作及批评的重要理论标准。

    注释:

    注 一:刘勰《文心雕龙》的成书年代,有齐末和梁代二说:清人刘毓崧、纪昀以及顾千里、范文澜等持成书于齐末说,可参见刘氏《通谊堂文集·书〈文心雕龙〉后》、《文心雕龙·序志》纪氏评及范氏注;今人叶晨辉等持成书于梁代说,可参见叶氏《〈文心雕龙〉成书的年代问题》(《山西大学学报》一九七九年三期),施助、广信《关于〈文心雕龙〉著述和成书年代的探讨》(《文学评论丛刊》第三辑,一九七九年),贾树新《关于〈文心雕龙〉的成书时间及刘勰生卒年的新探》(《四平师院学报》一九八〇年三期。)

    注 二:所谓“文章”,指《文心雕龙》一书所论到的中国古代的各文类作品,大略可视为“诗文辞章”,而与今人通常所谓“文章”所含文类不同。下不另注。

    注 三:请参见拙文《“文心”与“雕龙”——有关〈文心雕龙〉文章美学的探索》,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编《魏晋南北朝文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湾文史哲出版社印行(一九九四);《论〈文心雕龙〉的性质》,中国《文心雕龙》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一九九六年十月)。

    注 四:《文心雕龙》引文均据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七年版。下同此。

    注 五:据《春秋经传集解》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一〇三六页。另参见本篇范氏注。

    注 六:据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一九八〇年影印,卷五十四,一六四四页。

    注 七:“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旧注意谓:文辞(言语)无文采,则不能到远方为使。然刘勰用此语,则理解为:立言必有文采,方可传之久远。又《文心•情采》篇:“言以文远,诚哉斯验。”更可为证。

    注 八:据《新编诸子集成》本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一九六一年版。

    注 九:扬雄《法言·寡见》。另参见拙著《〈文心雕龙〉释义》山东教育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六三页。

    注一〇:据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论语注疏》二四八三页。

    注一一:朱熹《论语集注》据《新编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版,九九页。

    注一二:请参见拙著《〈文心雕龙〉释义》,三三页。

    注一三:同注一〇《论语注疏》,二四七九页。

    注一四:同注一一,八九页。

    (本文原载《孔孟月刊》1997年第7期-总第35卷第7期)

    [说明]这是十多年前我在台湾发表的关于《文心雕龙》研究的的系列文章之一。从学术分量以及扎实程度看,这篇文章不如、或者说远不如另外几篇。可是,即使在今天而言,我们了解刘勰是如何接受孔子思想、构建他的理论思想体系的,也并非没有意义。又因为拙文在海外刊物发表,内陆读者查检不便,因此发布于此。请专家与读者朋友批评、指教。----冯春田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