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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玉论著选登:明清山东方言后缀“巴”

    时间:2008-12-26 作者:宋开玉

    摘要:在明清山东方言文献中,“巴”缀是重要的后缀之一。在它所组成的附加式合成词中,动词在数量上比较多,其他各类词如名词、形容词比较少。“巴”缀词用法较多,语体色彩丰富。对这一时期后缀“巴”的使用情况做全面的描写和分析,可以为明清山东方言和现代山东方言的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结论。

    词缀是在附加式合成词中粘附于词根语素,本义虚化而有一定类化作用的定位语素。词缀与词根语素结合,表示词的意义或某种语法作用。位于词根语素前的叫前缀,位于词根语素后的叫后缀。

    作为汉语形态构词的重要手段之一,词缀在汉语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曾不断产生和广泛使用。近代汉语阶段是汉语词缀发展的全盛时期,在这个时期,许多新兴的词缀如“儿”、“家”、“们”、“生”、“打”、“巴”等使用十分广泛,旧有的词缀如“阿”、“老”、“子”、“头”等在用法上也有了新的变化。在明清山东方言中,附加式合成词的使用就很频繁。如:

    (1)赵瞎汉瞅他爷,钱哑巴骂他娘,孙聋亲听的侄儿谤。李没牙咬下半边耳,周秃厮发拔一寸方,吴瘸儿踢折了将军项。(《海浮山堂词稿·吕纯阳三界一览》P192)

    在这段文字中,“瞎汉”、“哑巴”、“秃厮”、“瘸儿”都是附加式合成名词,“汉”、“巴”、“厮”、“儿”都是山东方言中常用的名词后缀成分。[1]

    “巴”缀是明清山东方言重要的后缀之一,它可以附加在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词根后,构成名词、动词、形容词,它所组成的附加式合成词使用频繁,用法多样,并且表现出丰富的语义色彩。

    一、作名词后缀

    在明清山东方言中,后缀“巴”构成附加式合成名词,是其主要用法之一。构成名词的“巴”缀,在文字形式上有时写作“靶”、“”、“羓”、“把”、“朳”、“笆”、“摆”等。

    1.用于表示人或动物的器官、肢体名词后,指称这个器官、肢体。如:

    (2)又想那皮狐上去压人的时节,定是先把尾巴在人脸上一扫,觉有冰冷的嘴在人嘴上一侵。(《醒世姻缘传》92回P1318)

    (3)上下一堆破铺衬,西北风好难禁,牙巴骨打的浑身困。(《聊斋俚曲集·墙头记》P838)

    (4)只是俺众人们,老鼠尾靶生疮儿──有脓也不多。(《金瓶梅》1回P8)

    (5)原来是恁个没尾羓行货子!不知前头干甚么营生,那半日才进来,恰好还不曾说。(《金瓶梅》67回P918)

    (6)脖腔脊梁腰胯骨,肋胁干支尾根。(《蒲松龄集·日用俗字》P734)

    (7)肋曰肋笆,胁曰肋叉。(《潍言》P47)

    “下巴”在人面部的最下边,故称。[2]如:

    (8)主人家合家吃酒,这下人是肯干吊着下巴等的?(《醒世姻缘传》82回P1187)

    也写作“下笆”。如:

    (9)颊曰颊腮,又曰上觜盖;颐曰下颏,又曰下笆。(《潍言》P41)

    “巴”用于某些器官或肢体部位后,表示这个器官或肢体部位,有时是表示与这个器官或肢体部位有关的动作名称。主要有“嘴巴”、“耳巴”两个词。如:

    (10)叫春梅每边脸上打与他十个嘴巴。(《金瓶梅》29回P381)

    (11)老爷呀,我一时愤恨,打了他两耳巴。(《聊斋俚曲集·磨难曲》P1440)

    “嘴巴”本来指人的身体部位,引申指称打击这个部位的动作,而“耳巴”仅仅用于指称这个动作。

    它们再后加“儿”缀、“子”缀,意义不变。如:

    (12)爱月儿道:“你跪着月姨,教我打个嘴巴儿,我才吃。”(《金瓶梅》68回P931)

    (13)你与我把那奴才一边脸上打与他十个嘴巴子。(《金瓶梅》73回P1021)

    (14)江城把牌一推,打了公子一耳把子。(《聊斋俚曲集·禳妒咒》P1242)

    2.用于表示人的某种性格特征或生理特征的形容词性词根后,指称其人。如:

    (15)见得有一个亲眷,叫是宋明吾,原是卖水笔宋结巴的儿子。(《醒世姻缘传》63回P899)

    (16)不转眼则天戴了冲天帽, 没志气的中宗又是个呆巴(傻子)。(《贾凫西木皮词校注》P139)

    (17)反知道兵马在,就是个嘲巴(傻子)也不来。(《聊斋俚曲集·快曲》P1123)

    (18)又有一个哑巴,在堂下边叫唤。(《聊斋俚曲集·磨难曲》P1436)

    这类附加式复音词后再附加“子”缀,意义不变。如:

    (19)疥巴子(生疥疮的人)。(《黄县方言记略》P208)

    这类词的词根语素单独成词时,往往是形容词,它们和“巴”缀共同构成新词,因此也具有明显的定性和说明特征,钱曾怡(1999)指出“以‘巴’为后缀的名词,多用于指称人,特别是指称带有生理缺陷的人”[3],就目前我们所见文献用例而言,除“俊巴”(长相俊朗的男子。《聊斋俚曲集》有《丑俊巴》)外,“巴”缀指人名词大多含有贬义色彩。

    另外,在现代山东方言中,“哑巴”、“瘸巴”、“瞎巴”等还有动词的用法,用以说明人正在形成或具有这个形容词性词根所表示的性质、状态。

    3.用于名词性词根语素后,构成名词,指称一般事物。如:

    (20)穷蓼花,丑土巴,絮聒聒有些闲话。(《海浮山堂词稿·听钟有感》P40)

    (21)前年做的布衫子,如今锅巴有千层,脏呵呵宜量甚么敬?(《聊斋俚曲集·墙头记》P834)

    (22)你不信身上这油巴,剔下来还够一担。(《聊斋俚曲集·禳妒咒》P1235)[4]

    (23)树分枝曰桠朳。(《光绪东平府志·方言》P82)

    二、作动词后缀

    在明清山东方言中,“巴”还是常用的动词后缀。它与动词性词根语素结合,构成新的动词,其理性意义与词根语素的意义没有多大差别,但往往增加了表示随意、反复或短暂的附加意义。

    明清山东方言中的“巴”缀动词在数量上比较多,“巴”缀在文字形式上有时写作“把”、“罢”、“叭”、“八”等。如:

    (24)再三拉巴(拉)着,寄姐才放了手没打。(《醒世姻缘传》79回P1131)

    (25)夫妇方才定了价,找了个包袱包罢煞。(《聊斋俚曲集·蓬莱宴》P1090)

    (26)那蒋竹山打的两腿剌八(张开腿走路)着,走到家哭哭啼啼哀告李瓶儿,问他要银子,还与鲁华。(《金瓶梅》19回P241)

    写作“把”的情况较多。如:

    (27)该受人掐把(折磨)的去处,咱就受人的掐把;人该受咱掐把的去处,咱就要变下脸来掐把人个够!(《醒世姻缘传》15回P221)

    (28)缺嗤嗤的穿把上,黑暗暗的待开交,耽误娘亲一大觉。(《聊斋俚曲集·翻魇殃》P942)

    (29)俺老爷先戏把(戏弄)人。(《聊斋俚曲集·禳妒咒》P1242)

    (30)轻轻给我摘了头,伸手就来扯把俺。(《聊斋遗文七种·琴瑟乐》P201)

    (31)屋墙眼看倒,找棍顶把着。(《庚戌水灾鼓儿词》P96)

    “巴”缀附加式双音动词可以重叠使用,其重叠形式有“V巴V巴”的连用形式和“VV巴巴”的叠用方式两种。

    “巴”缀动词的“V巴V巴”连用形式,强化了动作在短时间内的连续反复、短暂或随意的意义。如:

    (32)只是锅子里泚上瓢水,抓上把盐,把豆腐切把切把(切切),扑棱翻上,俺就合人家去闲话。(《聊斋俚曲集·禳妒咒》P1233)

    (33)平日不嫌春香脏,怎么今日忽然嫌他脏?是甚么意思?过来,我给你秃把秃把(洗洗)。(《聊斋俚曲集·禳妒咒》P1250)

    或者作“V巴了V巴”的形式,相当于“V一V”,有“随意”的意味。如:

    (34)那恶虎推说伤重发昏,不曾出来,胡乱检把了检把,倏然去了。(《聊斋俚曲集·寒森曲》P1024)

    “巴”缀动词的“VV巴巴”叠用形式,则多用于描摹动作、行为的情状,近似形容词的作用。如:

    (35)万岁说:“从头里睄(同“瞧”)睄巴巴的,又问什么?”(《聊斋俚曲集·增补幸云曲》P1608)

    (36)他才喃喃喏喏的口里啯哝,喇喇叭叭的腿里走着;走到房里,使了小玉兰来叫狄希陈往房里去。(《醒世姻缘传》60回P861)

    三、作形容词后缀

    在明清山东方言中,“巴”缀用于形容词性词根后,构成附加式合成形容词,其词义也主要是由词根语素的意义决定的。如:

    (37)瘪晵葫芦犹治病,干巴桃子亦能医。(《蒲松龄集·日用俗字》P741)

    (38)生死离别曾受过,这样离别何足伤?一伤感就些孩巴(孩子气)样。咱爹爹归家有日,得了官就告假还乡。(《聊斋俚曲集·翻魇殃》P1006)

    (39)说话要粗浮,说话要粗浮,不装老巴(老)只装雏。(《聊斋俚曲集·富贵曲》P1299)

    (40)(放鹰)较之白撞、念秧、打絮巴种种变幻险幸,皆不若计出房中。(《小豆棚》卷14P320)[5]

    (41)又人本鄙陋曰土,又曰山,曰野,曰村,曰乡瓜,曰乡把。(《潍言》P136)

    “巴”缀用于形容词性词根后,往往使得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性质和状态在程度上有所减弱。

    “巴”缀形容词的重叠形式有“A巴巴”和“AA巴巴”两种,都具有加强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情状表达的作用。

    “A巴巴”的重叠形式。如:

    (42)你回来路上欢欢喜喜的,你如何便恼巴巴起来?(《醒世姻缘传》2回P17)

    (43)二人急巴巴收拾不迭,行李止妆了个褥套,别样用不着的衣裳也都丢下了。(《醒世姻缘传》15回P223)

    (44)(旦)这脏巴巴的东西,吐在那里,(生)小可又恐吐脏甚么东西,只得将衣袖兜收。(《白雪遗音·醉归》P831)

    “AA巴巴”的重叠形式。如:

    (45)单道世上人,营营逐逐,急急巴巴,跳不出七情六欲关头,打不破酒色财气圈子。(《金瓶梅》1回P1)

    “巴巴”也作“摆摆”。如:

    (46)今日是这里姐姐的喜事,恐怕他韶韶摆摆的不省事,叫接他且往家去。(《醒世姻缘传》59回P845)

    “巴”缀形容词附加“子”、“头”等名词性词缀后,可以构成名词。如:

    (47)这孩巴子也不宜量好,当时有他娘在时,越哄越发啕气;今日打了一顿,又见老子受气,从此以后,就是打煞他,他也不敢哭一声了。(《聊斋俚曲集·慈悲曲》P895)

    (48)离巴头。(《黄县方言记略》P209)

    后缀“巴”在明清山东方言使用的广泛性及用法的多样性,充分说明了附加式构词是汉语词汇由单音节向双音节和多音节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王力(1980)认为:“汉语复音词的构成,可以分为三大类:(一)连绵字;(二)词根加词头、词尾;(三)仂语的凝固化。就汉语发展的情况来说,……词头、词尾的变化比较多。”[6]在明清山东方言中,后缀“巴”用于构成名词、动词、形容词,其词根语素在数量上是丰富的,这尤其表现在附加式复音动词方面,一般的单音节动词大都可以附加“巴”缀构成复音动词;另一方面,在“巴”缀复音名词中,其词根语素的词性也呈现多样性,有名词性词根的,如“尾巴”、“嘴巴”、“锅巴”、“油巴”,有方位词性词根的,如“下巴”,还有形容词性词根,如“呆巴”、“俊巴”;同时,“巴”缀的使用,使得所构成的附加式合成词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类化标志,如“巴”缀指人名词大多含有贬义色彩,“巴”缀动词往往增加了表示随意、反复或短暂的附加意义。一般的,附加式复音动词词根与词缀的重叠方式不同,其意义也会有变化,如“睄睄巴巴”的重叠格式多表示动作的重复和不耐烦,而“切巴切巴”的连用格式则表示动作行为随意、轻松的意味,不同的语法结构,表示了不同的感情色彩和语态。

    “词缀的发展在汉语语音的发展方面也有特殊的作用。拿官话方言的后缀来说,后缀一般读轻声,重叠使用时往往含有两个以上的轻声。”[7]由于词缀读得轻短,它的语音形式往往会发生变化,特别是韵母会变得含混,复元音单化、单元音央化是普遍现象,造成本来不同的两个音会出现混同现象,在明清山东方言中,这种混同大多发生在词缀语素的声调和韵母方面。由于语音上的混同,在书写形式上也会出现同一词缀而用不同字的现象,如“巴”缀就有“靶”、“”、“羓”、“把”、“笆”、“朳”、“叭”、“八”、“罢”、“摆”等文字形式,其中“靶”、“”、“羓”、“把”、“笆”、“朳”、“叭”、“八”、“罢”单独成词时,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和现代山东方言中声调或者存在差异,在明清山东方言中都用作同一个词缀的代表字,只能说明这是词缀语素读轻声。另外,在今山东郯城等地方言中,后缀“巴”音变为“不”,邵燕梅(2005)认为这是“‘巴’缀的元音弱化,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为‘巴’”[8]。在博山方言中,“巴”缀音变为“保”,如“瞎保师”(技艺低劣的工匠)、“雏(学)保师”(初学某技艺,技术不熟练,经验不丰富的人)[9],“不”、“保”与明清山东方言中的“摆”一样,都是词缀语素“巴”的元音弱化后产生的音变结果,在今日照方言中,“不”、“保”的音变形式与“巴”的读音同时存在。考察近代山东方言词缀的用字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帮助我们开展对近代山东方言语音演变的研究。

    现代山东方言仍然是现代北方官话方言中词缀成分比较丰富的方言之一,“巴”缀在现代山东方言中也比较常用,其用法与明清时期一致,这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现代山东方言的特点之一,并且“巴”缀动词、形容词的重叠形式及其语义色彩也与其在明清山东方言中的特点基本相同[10]

    孟庆泰、罗福腾(1994)指出,在现代山东淄川方言中,“巴”还可以作中缀,“在部分形容词中加入‘巴’后,形容词所表示的程度稍有减弱”,如“冰巴凉”、“白巴生”、“乌巴黑”等[11]

    参考文献:

    [1]明冯惟敏.海浮山堂词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明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3]清蒲松龄.聊斋俚曲集[M].《蒲松龄集》(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4]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M].济南:齐鲁书社,1989.

    [5]清蒲松龄.蒲松龄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6]清郭麐.潍言[M].济南:山东省博物馆藏民国二十年(1931)秦玉章钞本.

    [7]清曾衍东.小豆棚[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8]明贾应宠.贾凫西木皮词校注[M].济南:齐鲁书社,1982.

    [9]清王守训.黄县方言记略[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10]清卢崟等纂.光绪东平府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1999.

    [11]马振方辑校.聊斋遗文七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2]清马益.庚戌水灾鼓儿词[M].《文史资料选辑》,政协临朐县委员会,1985,(4).

    [13]清白广生.白雪遗音[M].《明清民歌时调集》(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原载《山东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1]与“巴”、“儿”相比,“汉”、“厮”“在语义上还没有完全虚化”,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称之为“类后缀”(《汉语语法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2:517)。马庆株《现代汉语词缀的性质、范围和分类》称之为准词缀(《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178)。钱曾怡、曹志耘、罗福腾《诸城方言志》第四章把“汉”、“巴”、“厮”归为构成带有贬义色彩的称谓词的后缀成分,“多用于指有生理缺陷的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145)马静、吴永焕《临沂方言志》第四章认为“‘巴、汉’等后缀构成的名词来指有生理缺陷的人,多含有贬义的色彩。”(齐鲁书社,2003:235)

    [2]马庆株《现代汉语词缀的性质、范围和分类》:“‘巴’是词缀,可以表示身体的某一部分。再如:下巴、嘴巴、脚丫巴(儿)、尾巴。”(《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164)

    [3]钱曾怡.济南方言词缀研究[J].济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3):2.

    [4]原本误将“巴”属下句。

    [5]杜贵晨注:“絮巴,犹絮聒。”

    [6]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346.

    [7]钱曾怡,李行杰.首届官话方言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青岛:青岛出版社,2000:8.

    [8]邵燕梅.郯城方言志[M].济南:齐鲁书社,2005:225.

    [9]钱曾怡.博山方言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130.

    [10]沈兴华.黄河三角洲方言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5:289.

    [11]孟庆泰,罗福腾.淄川方言志[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