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知识的观点是现代性的产物。康德最完整准确地表达了关于知识的现代观点,他要求一切能够称得上知识的判断都必须具有客观有效性或者普遍必然性,明确地将个人的主张、意见、偏见、经验、情感、常识等主观性东西排除在知识之外,以便从逻辑上把普通性赋予知识,从而简洁地把知识的普遍性要求表述为一种知识陈述,即一切能够称之为客观知识的逻辑判断,必然同时超越各种社会和个体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普遍的证实并被普遍接纳。知识的这种属性决不会随着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性别、种族等的改变而改变,因而是先天的、绝对的。康德的这个规定在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和普遍的科学陈述之间划定了严格界限。科学陈述具有中立属性,与“文化无涉”、是纯粹经验的和理智的产物。要获得科学陈述,就必须像观象学家胡塞尔所说的那样,搁置或“悬置”认识主体所有的观念,直接面向“事物本身”。
这种关于知识的观点不仅影响着人们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判断,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科学知识的判断。就像史蒂文·塞德曼指出的那样,人们从“科学视角”和“道德视角”来区分可能拥有的有关社会的知识。那些从“道德视角”述说的社会知识更像讲述一些故事。讲述者更多地扮演着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公共知识分子角色,从自身的情感、生活世界和价值认同出发阐释或批判一些社会事象,其职责不是揭示社会行为的基本意义和存在法则,而是将社会现实的起源、意义以及可能出现的未来结果整理成社会叙事。因此,从“道德视角”述说的社会知识主要是把自己理解成为一项批判性和解释性的事业,与其说接近科学,不如说更接近人文,是一种更看重价值判断、表达一种社会关怀、专注一种社会责任的实践。严格说来,它们就不能被称作知识。作为获取这类知识的主要方法,社会批判和批判诠释就没有知识建构功能,相反,由于意识形态介入社会批判和批判诠释之中,使得社会批判对社会所进行的反思缺乏公共权威,失去了公共信任。
如果说有可以称得上是“知识”的社会科学,那也只能是从“科学视角”介入的社会研究。从“科学视角” 研究社会目的是将研究者积累的大量经验研究成果汇集成一个统一的知识体系,提供一种关于社会行为的整体图景,用普遍性法则、统一性原理和创造理论性整合在整个学科内建立概念和经验的一致性。任何一门想成为“知识”的社会科学理论都有这样两个任务:统一社会知识和论证社会知识。如何完成这两个任务?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者相信只有坚持实证的社会研究方式才能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只有用自然科学的模式来研究社会现象,才能建立起客观的社会规律和知识。实证模式的社会研究以一套所谓严格的验证程序和研究准则奠定了其作为社会真理惟一权威语言的地位。它所倡导的原则,如相信任何复杂的社会现象都可以还原为不用演绎的社会基本现象,相信可以用“价值中立”的语言和方法研究社会现象以及反对在社会研究中置入价值因素,等等,几乎成了决定一门社会研究的结论能否被称作“知识”的简单而又惟一的标准。这样,社会研究者就必须要抛弃生活世界,而沉迷在概念分析和文本分析的灌木丛中,成为概念分析和文本分析的专家。结果,实证的社会科学创造了一个与真正的社会相隔绝的文本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社会研究彻底离开了公共生活,文本分析取代了社会分析,建构综合性抽象理论优先于社会批判。实证社会科学研究要求把事实陈述和价值判断划分开,防止在研究中置入价值。一种追求对社会进行纯粹事实描述的知识活动必然排除社会批判方法。
所幸的是,这种用科学语言表达自己思想以提高自己思想权威性的时代,随着后现代征候的出现,发生了重大变化。最大的变化首先发生在知识观上。为现代主义者所熟悉的、描述知识特征的术语如“普遍性”、“必然性”、“价值中立” 等在后现代知识定义中不见了。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 Francois Lyotard)报告的后现代知识状态是这样的:所有新近科研分支都同语言学有关,诸如电脑语言、信息传播、电子控制论、翻译与数据库技术,这意味着大规模将知识移入可操作的输出入渠道,并按效益原则废弃那些不可变为数字信码的知识成为可能;由人脑进电脑的知识外在化,除了便于它作为商品同生产交换系统并网,还促使知识者道德淡漠并奉行操作伦理,结果将导致知识与权力的恐怖整合;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狂欢现象并列,前沿科研领域(尤其如量子论、灾变学等)纷纷呈现中心消散、规律不齐、验证有限等非稳定随意态势,而科学共同体不再关注已知的增加,却专心生产未知。
由此可以推断,在后现代境域,知识失去客观性属性,只拥有主观性和相对性品质。一般所说的认识,特别是对社会的认识绝对不是呆板的主体对客观世界直观的、理性的反映过程,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理解与合作、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沟通和对话。就像哈贝马期期望的那样,真理概念是由共识构成的,而共识是由参与讨论的人在没有内在、外在制约下参加讨论所达成的。在这个形成共识的对话交往过程中,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已有的生活经历会发挥重大作用,影响共识的形成,于是,知识被情境化,所有的知识只具有局部的、不确定的或境域的特性;这些局部、存在的和境域的条件不会对知识的形成干扰,反而是知识形成的前提,同时也是知识能够被理解的前提。总而言之,知识既不是对世界的“镜式”反映,也不是对事物本质的“发现”与“揭示”,知识成为人们理解事物及其自身关系的一种策略,并且,随着科学的专业化和各种科学制度体系的建立,它最终会化身为社会规范的间接组成单元。
后现代知识观为在社会研究中坚持价值介入、批判诠释的非实证人文研究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人们清楚地看到,对社会世界知识的追求不仅不排斥社会批判,而且恰恰与对社会的批判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换言之,社会研究必然蕴含着对相关社会现象的批判。做出这个断定的直接依据在于,我们是在“我与你”的交往关系中确定我们理解事物及自身关系之策略的(即获得知识),而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研究的对象即社会事实,也决不是纯粹的事实。任何社会事实都是在特定的范围内存在的、与特定价值相关的事实或者说是某种意义复合体。因此,我们必须在对话中完成对有特定语境意义的社会事实的理解。为此,理解者必须在自己的诠释活动中优先引入反思意识。在反思关系中,被理解者的语境只存在于理解者的视野中。理解者试图通过与被理解者的对话,了解理解者的境域与视野,然后反过来用被理解者的境域与视野去考量自己的理解境域与视野,以期提出一个“超越传统本身的联系”的新的“关联体系”,把“以前传统的片断,融进直觉的把握的普遍的历史总体”,在对话双方不断的视界融合中走上一个新台阶,使对话双方消释自己独特的语境而从属于新的意义的生成。由此可见,理解的有效性取决于对理解前见的批判与反思,而知识的最终建构成功也取决于诠释学经验下的意识形态批判是否进行的彻底。创造性阐释使得社会知识在社会批判视野 中得到了独特的诠释理解(hermeneutic understanding)。从这个意义上说,是诠释学开发出社会批判方法的知识学意义。诠释学,特别是为哈贝马斯所倡导的“深层诠释学”所提供的批判机制,已成为社会批判方法的核心所在。哈贝马斯把诠释学的理解和对社会制度的剖析联系起来,为意识形态批判设计了一个经验层面上的社会关联系统。深层诠释学即是批判反思的科学,它是对所有批判的社会科学所作的一种哲学理解模式,这种批判将生活实践和科学相联系,目的是唤起人们的自我反思能力,鼓励主体追求解放。
原刊于《文史哲》2004年第2期,PP.17-18。